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批复公示
来源:岳阳楼区分局大气污染防治股   2021-03-3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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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批复公示

 

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海关路。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的13%。项目总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2500m2。建筑物主要为门诊办公楼、医疗固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和辅助用房等,设置康复病床40张,开设了全科门诊、专家门诊、中医门诊、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康复理疗等科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城市区域规划。该项目委托湖南智盛翰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专家函审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我局同意该项目补办环评。

项目已于200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属于补办环评,建设单位在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逐条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营运期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等先分类收集预处理,然后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尾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后经过象骨港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长江。

2、营运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 mg/Nm3)标准后经食堂油烟管道外排。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加盖地埋式,产生的恶臭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的规定。

 

3、营运期污水处理站内提升泵、食堂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及采取相应隔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技术要求贮存,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的规定,合理收集后交资质部门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交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6、涉及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手续。

7、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