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湘一肿瘤医院建设项目批复公示
来源:岳阳楼区分局大气污染防治股   2021-03-31 15:13
浏览量:1 | | | |

关于岳阳市湘一肿瘤医院建设项目批复公示

 

岳阳市湘一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岳阳市湘一肿瘤医院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市湘一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建设的岳阳市湘一肿瘤医院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109号凯麦金华大厦,岳阳市湘一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拟租用岳阳楼区巴陵中路109号凯麦金华大厦第1F、2F、3F、6F新建营利性岳阳市湘一肿瘤医院,总建筑面积2212.8m2,设置床位100张,主要诊疗科目为急诊科、检验科、放射科、影像科、腔镜科、门诊肿瘤外科、肿瘤内科、中医肿瘤科。不设置传染科、口腔科、洗衣房,设置手术室。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根据江苏唐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岳阳市湘一肿瘤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基本内容、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认真落实专家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检验废水经单独收集预处理后与1-3F医疗废水一起通过专用管道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壕污水处理厂处理;6F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马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风湖。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密闭式池体自然逸散外排,污水处理站周界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标准后,通过排气管道高空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水泵、空调等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医院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中的2、4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废弃药品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技术要求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中药残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五)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专职环保人员。

(六)涉及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七)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2021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