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奇家岭加油站迁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楼区分局大气污染防治股   2020-12-1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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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奇家岭加油站迁建项目经审议,20201214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奇家岭加油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大气污染防治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 0730-83168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奇家岭加油站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北大道以西,市交通培训中心以东处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智盛翰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奇家岭加油站迁建项目,现迁建前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理工学院南侧,湖北大道以西,占地面积4317m2,加油站有地埋式卧式油罐4个(其中1个容量30m3 92#汽油罐,1个容量30m3 95#汽油罐,2个容量30m3柴油罐),总容积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加油机配置4机8枪(汽油加油机2台、2机4枪,柴油加油机2台、2机4枪),属于三级加油站,年销售汽油2000t/a,柴油800t/a。本加油站拟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理工学院南侧迁建至湖北大道以西,市交通培训中心以东处,迁建项目占地2655.40m2,总建筑面积832.9m2,拆除现有站区加油站设施(站房、辅房、罩棚及储罐、加油机等全部内容),迁建后新建加油站站房、辅房、罩棚及储罐(1个30m3SF双层98#汽油罐,1个30m3SF双层95#汽油油罐,1个30m3SF双层92#汽油油罐,1个30m3SF双层柴油油罐)、加油岛(4座,配置4机8枪)等建设内容,迁建后项目储罐总容积由90m3增加为105m3,等级由三级变为二级,属于迁建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在建设期及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逐条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和《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实施建设。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油罐区防渗措施,埋地油罐须按规范要求搞好二级防渗装置,防渗池、观测井,观测井应设于地下水流向下游距埋地油罐30米内处,井管应有防腐、防渗、无毒、无味,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2、加强对输油管道和加油、储油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机制,常备安全消防用具。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在运营中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加强油品运输、使用、贮存中的安全管理,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3、强化废气处理设施。站区场界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4.0g/m3。站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6.0g/m3。

4、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站区内雨水由雨水管汇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梅港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污水、司乘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黄梅港污水处理厂。黄梅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湖。油灌清洗委托公司进行清洗,油罐经抽出油泥废渣后需采用人工清洗,油罐清洗废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5、对卸油泵、加油泵、柴油发电机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施工期执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项目临湖北大道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

6、规范建设固体废物临时对方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储油罐油泥和隔油池废油等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暂存,外委有资质单位妥善安全处置;危废转移实施联单管理制度,切实防止管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严禁直接外排。危废的产生和外运必须按要求备有台帐,并上报环保部门。

 7、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