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南路片区整理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批复公示
关于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南路片区整理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批复公示
岳阳市城市旧改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南路片区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以及等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血液安全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13号)、《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血液安全供应保障工作文件的通知》(湘肺炎机制发[2020] 1号)、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2020年2月3日)等文件要求,我局同意你单位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南路片区整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
二、你公司应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告知承诺制审批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防止生态破坏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2020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