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南院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岳阳楼区分局大气污染防治股   2020-05-26 10:33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南院项目经审议,2020年05月25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南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大气污染防治股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  0730-83168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南院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南湖大道399号

建设单位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南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南院项目位于岳阳市南湖大道399号。南院总投资2.06亿元,其中本次新建的儿科门急诊楼投资估算1839.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占总投资2.43%,项目总建筑面积2200 m2,南院现有一栋15F(地上14层、地下1层)的门诊急诊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24409m2)、一栋6F的传染病楼(建筑面积5783m2)、一栋6F的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5000m2)、一栋2F的消毒供应中心(建筑面积500m2)、一栋1F的医疗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0m2)、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08m2)和锅炉房(建筑面积30m2)、床位431张;本次新建一栋6F(地上4层、地下2层)的儿科门急诊楼(建筑面积7256.08m2)、内设床位5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营运期采取雨污分流,营运期院内办公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外排市政污水管网,传染病楼废水经消毒预处理后和医院内其它污水一起经单独管道收集后进入南院自建规模为300t/d污水处理站的集中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排放标准,经东侧南湖大道市政管网进入南津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东洞庭湖,废水处理装置按环保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2、营运期备用发电机尾气由内置专用烟道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中第三阶段标准要求后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 mg/Nm3)标准后经食堂油烟管道外排;污水处理站废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后采用引风机送入紫外线消毒后引至屋顶排放。

3、营运期门窗采用隔音门窗,泵站及中央空调等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及采取相应隔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技术要求贮存,采用医疗废物收集桶对玻璃类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等分类收集,定时转运,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交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6、涉及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手续。

7、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楼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