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27 10:29 浏览次数: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11号)文件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和促进公众参与的重要抓手。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文件重点批示,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二)机构建设

  明确局办公室、宣教与监测科、行政审批科、事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部具体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事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部提供技术支持,有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的日常公开。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把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内各科室和单位,并明确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经费保障

  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包含在信息化能力建设经费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网站运行维护费中,一同纳入生态环境局财政预算。

  (四)绩效评估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局办公室、人事科将各科室、中心、支队、分局、站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进行考核。

  (五)监督检查

  分管局领导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局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定期统计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信息公开督办。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面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公开”。对权力、责任、准入清单进行了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并始终做好公共信息保密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安全。在公开内容上围绕生态环境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是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环评受理、审批全过程公开;二是空气质量、水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三是加大环境监察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对违法违规单位处罚情况进行公开;四是对固体废物管理、核与辐射管理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五是推进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和整体支出、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六是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71条,环境质量数据1万余个,发布工作动态232条,通知公告62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260条。

  2023年在局网站进行了四期公众参与网上调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1

3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我局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调查征集公众参与不多,统计数量不多,无法对统计结果进行有效分析。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影响力。二是将加强考核检查,对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及时响应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科室进行纠正、督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