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坳采石场违规堆存大量废渣”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6-03-0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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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反馈问题

  岳阳市岳阳县大坳采石场违规堆存大量废渣。

  二、整改目标

  清除原大坳采石场倾倒的废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巡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整改措施

  1.查明废渣来源、堆存的数量,并对废渣属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形成相应处置方案。(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2.根据废渣属性鉴定结果对现场废弃物依法依规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加大巡查监管执法力度,设置举报电话,设立进场护栏、标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建立辖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收、转、运及处置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对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对废弃物来源、数量以及属性进行现场核实和鉴定,具体情况如下:

  2024月5月20日至22日,岳阳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麻塘街道办事处、新开镇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对原麻塘大坳采石场进行现场调查,并走访了周边群众。经核实,原麻塘大坳采石场现场堆存6堆废渣,共计91.19吨,呈散状分布。2024年5月20日,岳阳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原麻塘大坳采石场6小堆废弃物分别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一般固废。

  (二)2024年5月23日,经核实利用处置单位资质后,麻塘街道办事处委托岳阳飞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83.29吨废渣,委托岳阳磊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7.9吨沥青。

  (三)麻塘街道办事处、新开镇人民政府对原麻塘大坳采石场加强巡查监管,设置了举报电话,设立护栏、标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岳阳县人民政府已建立建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日常管理,持续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督促施工业主单位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五、整改效果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于2025年10月22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现场验收核查。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0-8879894;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1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