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振发化工厂减排认定信息公示
岳阳市云溪区振发化工厂主要污染物减排认定资料已按程序向我局申报并通过审定。根据《岳阳市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认定和排污权储备管理规程(试行)》(岳环发〔2024〕7号),现将详情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岳阳市云溪区振发化工厂位于岳阳市云溪区路口镇新合村,主要生产加工废矿物油等。2003年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2004年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于云溪区政府加强园区外企业管控,该企业决定停产关闭,目前生产设备已拆除。
二、减排认定情况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3号)《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湘环发〔2024〕3号),我局对岳阳市云溪区振发化工厂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核定项目主要污染物减排信息如下:化学需氧量19.2吨、氨氮0.7吨、二氧化硫1.1吨、氮氧化物0.5吨。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本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
四、公示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
联系人:吕湘平
联系电话:0730-8879825
电子邮箱:582034086@qq.com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科反映关于该减排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