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生环委办函〔20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受外来输入性污染、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本地污染共同影响,我市空气质量转差。根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测与会商,预计未来两天我市将处于中度-重度污染。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20〕24号)规定,决定自1月9日23时起,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省、市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现将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570家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2.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应急减排清单中移动源的管控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包括依法禁止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等)在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制定的限行范围、时段内上路行驶。
3.全市160家施工工地按应急减排清单中扬尘源管控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主要有,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机械清扫和冲洗保洁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4.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按照《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城管部门及时查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增强城区禁燃查处力度。
5.城区重点区域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专项和联合执法,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和巡查力度,落实各项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和监督管理措施。市生环委办、市蓝天办检查人员将下沉各县市区,开展严格督查。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建筑室内施工中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三、公众健康防护指引
1.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卫健、教育等部门编制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染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的重污染天气公众健康和疾病预防告知信息,报宣传部门并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呼吸道疾病治疗准备工作。
2.协调政府网站、电视台、新闻媒体、通讯单位发布卫健、教育等部门报送的预防告知信息,并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3.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减少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频次措施。
请各单位在黄色预警通告发布2小时内(10日1点前)报送预警响应情况,可通过微信群、电话、书面等方式报送。解除后报送预警执行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生环委办。
联系人:邹於真(15107306565)
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