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9-06
湖南省吉富铝塑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工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开
来源:审批办   2015-04-0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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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吉富铝塑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工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开

 

 

批复文件名称

关于湖南省吉富铝塑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工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意见

批复文件文号

岳环评验[2015]11号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2015年4月3日

批复文件全文

关于湖南省吉富铝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工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   0730-8882050

 

湖南省吉富铝塑制品有限公司环保验收批复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