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2000吨/年高纯氢氧化铝装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2000吨/年高纯氢氧化铝装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2017年8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8月28日对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2000吨/年高纯氢氧化铝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作出公示。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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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湖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2000吨/年高纯氢氧化铝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17-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