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正虹原种猪场禾鸡山种猪场改建项目
经审议,2017年9月12日,我局拟批准《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正虹原种猪场禾鸡山种猪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正虹原种猪场禾鸡山种猪场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正虹原种猪场成立于2002年10月,是一家以种猪、育肥猪、种家禽的饲养和销售为主业的企业,下辖禾鸡山种猪场、联兴场种猪场、凤凰山猪场三个分场,其中禾鸡山种猪场位于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河市镇大湾村,总占地面积289.17亩,总建筑面积约35027m2,栏舍面积约25500m2,目前主要为种猪和育肥猪的养殖,设计最大存栏规模13500头。现拟对禾鸡山种猪场进行改造,调整养殖种类,不再进行育肥猪的育肥,仅进行仔猪的培育。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3栋老旧保育舍,新建2栋现代化妊娠舍、1栋现代化分娩舍和1栋现代化公猪舍,改用干清粪工艺,并改造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改建完成后年存栏母猪6000头,存栏种公猪60头,年产哺乳期仔猪89100头,折合成年猪存栏量7427头,未突破改建前的存栏规模。场区内不进行饲料加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因本项目位于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内,改建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的规模进行建设和运营,不得擅自扩大规模。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妥善解决现有污水处理、粪污治理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 2、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篷布覆盖和设置防尘围挡等防尘措施,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污染;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回用、不外排。 3、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养殖场雨水及污水管网,场区污水管道不得采取明沟布设。养殖场后期雨水经雨水管网系统收集后,排入厂区外农灌渠;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初期雨水、养殖废水合并,经处理能力300t/d 的“沼气池+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后排入自有池塘,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再进入农灌渠,汇入东西干渠,最终排入湘江;厌氧产生的沼气经脱硫、脱水、净化后进贮气柜,作为养殖场能源使用。 4、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参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2006)中的要求,生产区域地面硬化,做好各新增和改造养殖猪舍、粪便堆存池、污水处理区的防雨、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的相关要求对现有2个填埋井进行封井。跟踪监测地下水,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5、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97-2009)中恶臭污染控制要求,通过采取严格控制养殖场区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及时清粪及绿化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粪污处理等产生恶臭的单元应尽量密闭设计,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切实做好粪便暂存及运送过程中的恶臭污染防治,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确保养殖场场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要求;沼气经脱水、脱硫处理,发电燃烧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器及抽排风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后引至屋顶排放。 6、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处置管理台帐;医疗废物等危险固体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脱硫剂收集后,及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畜禽粪便、沼渣和污水处理污泥经场区现有粪便堆存池干化后出售给湖南富丰肥业有限公司有机肥料厂用于生产有机复合肥,沼渣、粪便采用密闭罐车运输;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97-2009)的要求对场区现有2个安全填埋井进行封井,病死猪、分娩物拟全部交由屈原管理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7、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猪舍、水泵等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8、项目以养殖区、粪污处理区和粪便堆存区为单元,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或者其它《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规定的禁建项目。 9、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沼气池及养殖基地疫病风险防范,杜绝废水事故排放,事故应急池依托现有场区内部氧化塘和场区外自有池塘;做好贮气柜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工作,设置消防通道;加强对贮气区的巡查、管理与维修,安装沼气泄漏检测仪;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10、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11、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5.1t/a,氨氮≤0.9t/a,从你公司总量指标中调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