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云溪区医疗养护中心(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7-08-2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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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云溪区医疗养护中心(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7年8月23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云溪区医疗养护中心(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云溪区医疗养护中心(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溪区城南新区

建设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22.5万元)实施云溪区医疗养护中心(老年养护院)项目。项目规划用地23286m2,总建筑面积5310.14m2,位于云溪区城南新区(异地新建的云溪区人民医院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康养综合楼及停车场等配套工程。项目不涉手术室、同位素诊疗诊断室、传染病房、太平间。项目建成后共设病床位157个,其中养老床位102张、透析床位25张、人民医院调剂来的儿童门诊区儿童病床床位30张。项目配套建设停车位350个,一间20m2医疗废物暂存间、25m3污水预处理化粪池。食堂、消防、供电、制冷供热、污水处理等设施均依托异地新建的云溪区人民医院现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建筑物拆除禁止采用爆破拆除,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对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加盖防尘网、施工现场洒水压尘等防尘措施。工地四周设截水沟,施工范围内雨水经沉淀后再依托云溪区人民医院已建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云溪区人民医院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施工废水依托人民医院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格控制施工时段,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和午休时间停止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加强土石方运输污染控制,土石方、建筑垃圾由专业渣土运输车运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院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云溪区人民医院处理规模为300t/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初沉池+接触氧化+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云溪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如本项目建成后,院区污水管网尚未与云溪区污水处理厂对接,则院区污水必须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后再排入市政管网。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停车场和道路两旁绿化工作,院区化粪池采用密闭防臭措施,确保化粪池恶臭排放达到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院区内车辆通行管理,进出院区时车辆限时限速、禁止鸣笛,对电梯机房的四周墙体和电梯主机采取吸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废物暂存间,建立健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台帐,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注射器、输液管、药瓶等医疗废物经妥善收集暂存后,化粪池污泥经干化消毒处理后,均交由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做好运输车辆防护工作。

(六) 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处置物资,制订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