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聚酰亚胺中试线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7年8月3日,我局拟批准《长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聚酰亚胺中试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沙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聚酰亚胺中试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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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岳阳市云溪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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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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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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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你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片区内建设10吨/年聚酰亚胺中试线项目,环保投资107万元,占地面积为1800m2。项目以均苯四甲酸二酐、4、4-二氨基二苯醚、、二氯二苯砜、碳酸钠、甲苯、二甲苯、乙醇、DMAC和纯净水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合成、聚合、过滤、析出、洗涤、干燥等工序生成聚酰亚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聚酰亚胺中试生产线、原料库、配套溶剂罐区、成品库及配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等。项目建设依托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厂房,公用工程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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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为中试生产,试验期限不超过2年。项目应尽可能提高各原辅材料收率与产品得率,不得超规模、超范围进行中试进行生产。试验期满,中试生产应自动停止运行。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密闭生产装置,加强对储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与处理,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后返回至投料系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取冷凝+UV光解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 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标准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完善装置区雨水及污水排放。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氮气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排水和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均为清净下水,直接通过雨水管网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工艺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经“调节池+催化氧化+絮凝沉淀”工艺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96)间接排放标准和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要求后,通过管道排入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车间、原料仓库、污水收集池、危废暂存库、储罐区等区域的防雨、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泵类安装减振装置,压缩机类安装隔音、消声减振等装置,将噪声设备置于隔声房间内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建设固废暂存库,分类堆放固体废物,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过滤残渣、蒸馏釜残、无机盐废弃物、包装废弃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各类危险固体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中试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注重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和管理;储罐区按要求设置围堰,装置区设置截流沟;项目应急事故池依托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建800m3事故池及长岭分园供排水联合大排事故池;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8、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COD≤0.1t/a、氨氮≤0.1t/a,通过交易获得;VOCs≤0.1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