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己内酰胺精制系统降本减排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7-08-03 16:59
浏览量:1 | | |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己内酰胺精制系统降本减排改造项目

经审议,2017年8月3日,我局拟批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己内酰胺精制系统降本减排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己内酰胺精制系统降本减排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岳阳楼区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旗下己内酰胺事业部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己内酰胺装置始建于1992年,己内酰胺总生产能力30万t/a。为解决苯蒸馏系统精苯占比偏低问题,降低己内酰胺产品碱度,提高己内酰胺产品质量,减少废水排放量,公司拟对17000单元和27000单元实施降本减排改造,项目总投资1982.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次改造是新建一套采用二效蒸馏加残液蒸馏技术的苯蒸馏系统,处理能力130t/h,同时满足17000单元和27000单元使用精苯需求。本次改造不涉及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和生产规模的变动,原有苯蒸馏装置作为备用,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辅助工程等均依托公司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经己内酰胺事业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妥善处置。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公司己内酰胺事业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水污染排放限值后外排洞庭湖。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装置区的防雨、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污染。

4、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的污染,采用密闭生产装置,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机泵、阀门、储罐、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装置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苯蒸馏塔的工艺不凝气以及各设备管道等放空尾气采用冷却器冷凝回收,再通过工艺尾气总管收集至尾气收集罐,并由尾气加压机加压后送至己内酰胺事业部火炬进行燃烧处理。

6、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各类泵、蒸馏塔、冷凝器等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7、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蒸馏残液属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8、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事故废水、消防废水通过污水收集系统进入己内酰胺事业部2000m3事故池暂存,经己内酰胺事业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苯输送采用无缝钢管,设置苯浓度报警仪,一旦报警,自动切断,同时进行局部抽风,有毒气体引入火炬燃烧;罐区设置0.5m高围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修编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9、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0、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t/a,氨氮≤0.1t/a,从你公司总量指标中调配;VOCs≤3.12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