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5万吨固体重金属螯合剂(福美钠)联产1万吨液体重金属螯合剂(福美钠)项目
经审议,2017年6月23日,我局拟批准《年产2.5万吨固体重金属螯合剂(福美钠)联产1万吨液体重金属螯合剂(福美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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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5万吨固体重金属螯合剂(福美钠)联产1万吨液体重金属螯合剂(福美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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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临湘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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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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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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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福尔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在临湘工业园滨江产业区建设年产2.5万吨固体重金属螯合剂(福美钠)联产1万吨液体重金属螯合剂(福美钠)项目。项目总投资48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5万元,占项目投资的4.6%。公司采用二甲胺、二硫化碳、液碱等为原料,经过化学合成、闪蒸、冷却结晶、离心等过程生产重金属螯合剂(福美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福美钠主生产厂房、结晶包装厂房、原料及产品罐区、仓库、循环水站、综合楼、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和废气处理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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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篷布覆盖和设置防尘围挡等防尘措施,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废弃建筑材料送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设备和地面清洗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循环水站排水作为清净下水排放;项目初期雨水经294m3初期雨水池收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北控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北控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装置区、水处理设施区、仓储区的防雨、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跟踪监测地下水,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密闭生产装置,加强对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定期检测、及时修复,杜绝贮存及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合成釜放空吸收尾气、闪蒸冷凝尾气经过两级水吸收后,二硫化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甲胺满足《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计算值》(31.41 mg/m3)要求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离心及包装废气经粉尘吸收塔吸收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后引伸至楼顶排放。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东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4类标准,南、西、北厂界噪声达到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处置管理台账;片碱包装袋收集后交原厂家回收利用,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落实《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加强对装置区、储罐区等区域的巡查、管理与维修,建立完善的消防和防雷系统;装置区、储罐区内设置物料泄漏报警装置;设置630m3事故应急池,生产装置外设置150mm高围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规范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