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昌环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燃料油生产技改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7-04-0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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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昌环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燃料油生产技改项目   

经审议,2017年4月4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昌环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燃料油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昌环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燃料油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

建设单位

岳阳市昌环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20万元实施技术改造,将本厂环氧环己烷、正戊醇产品釜液作为原料,与煤焦油、X油和重油进行配比,搅拌制成改性燃料油,年产3000吨。原3000吨燃料油不再生产,技改后公司总生产能力不变,项目污水总排放量未超过原项目环评批复排放量,仅原料成分和配比变化,其他主体、公用、辅助等工程依托公司现有工程,不新增生产设备设施,不新增工作人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公司必须取得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对许可证范围内的危险废物(煤焦油)进行利用。

2、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原辅材料种类及数量、产品规模进行生产。原材料釜液仅限于本厂生产环氧环己烷、正戊醇产品的釜液,不得擅自变更、外购或扩大规模;改性燃料油产品不得加入有害人体的、造成更多污染的添加物或化学废物;严格按照Q/JBVG004-2016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生产、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必须按照GB/T-4756要求每批次(每生产一罐)进行取样检验,并建立台账,检验合格方可作为产品销售,检验不合格的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维护厂区雨污管网。项目冷却水经450m3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汇同油罐切水、清洗釜罐污水、场地冲洗废水等一并进入10m3/d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云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道排入云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装置区、储罐区等区域的防雨、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密闭生产装置,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机泵、阀门、法兰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装置区和储罐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搅拌釜有机废气经深冷冷凝回收系统收集处理,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搅拌釜、物料机泵等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理,完善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项目釜液、残渣、废溶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原材料釜液、煤焦油等各类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注重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