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鑫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热镀锌型材改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7-02-1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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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鑫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热镀锌型材改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经审议,2017年2月17日,我局拟批准《湖南鑫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热镀锌型材改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鑫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热镀锌型材改扩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建设地点

湘阴县工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鑫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鑫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热镀锌型材改扩建项目已于2016年1月11日经我局批复(岳环评〔2016〕2号)。为解决公司检修与生产的矛盾,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废酸,现申请如下变更:①生产线变更:由原批复一条热镀锌型材生产线(规模为年加工40万吨型材角钢)变更为三条生产线,加工总规模不变,配套热镀锌型材的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相应变更为3套。②废酸处理方式变更:由交原酸液供应单位处理,变更为送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工艺调整为“中和反应+调节+絮凝沉淀+过滤+超滤+除盐”工艺,增加过滤器、超滤系统和除盐系统等。③生产车间变更:新建一栋1F生产厂房,建筑面积2900m2,对平面布置进行调整。项目变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湘阴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和湘阴县工业园区规划。变更后不扩大加工规模,不变更生产工艺、生产原辅材料及产品规格。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提出的平面布局要求,做好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的合理调整。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完善变更后的厂区雨污管网。废酸液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经中和、沉淀、过滤、超滤、除盐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车间密闭,三条生产线均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及排气筒。热镀生产线锌锅废气和空气吹平粉尘收集后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1993)中相关标准后,由20米高排气筒外排。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废盐妥善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立废盐收集暂存管理台帐。

5、强化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台帐,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好厂区地面、污水处理站地面及设备的防腐、防渗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