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宝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t/a医疗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加工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7年2月22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宝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吨年医疗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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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宝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t/a医疗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宝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300万元在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租用标准化厂房建设2000t/a医疗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租用厂房面积1900m2,环保投资5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加工生产线,1条玻璃输液瓶回收加工生产线,给排水工程和供电工程依托园区现有工程。项目以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为原辅材料,通过分拣、破碎、洗脱、分离、烘干、风选分离等工序回收塑料800t/a,通过分拣、脱标、破碎、高压清洗等工序回收玻璃12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建设单位应严格督促提供原料的医疗机构认真做好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不能就地分拣。 2、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原辅材料种类及数量、产品规模进行生产,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规模;严格按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5号)要求,项目原材料仅来自长沙、岳阳医疗机构使用后未与人体直接接触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各种医疗输液瓶(袋),不得混入各类医疗废物以及含有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废弃的药品,不得加工处置医疗废物。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生产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经自建处理能力30t/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沉砂+多元催化微电解+混凝沉淀+厌氧+好氧”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要求后,通过城市管网排入汨罗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新建生产区、暂存区、污水池等区域的防雨、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采用湿法破碎工艺,加强车间通风及厂内、厂界绿化,确保厂界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周围种植吸附性强植物,确保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破碎机、烘干机、各类机泵等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处置工作,并建立产生、管理、处理台账。废标签、废瓶盖、废瓶塞及包装废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统一收集后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性质按《危险废物鉴定标准》鉴定,如属危废,应按危废要求管理处置。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注重对原辅材料运输、储存过程的安全管理,配备专用的防渗漏容器装载原料,并分类存放,规范建设90m3的事故应急池;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6t/a,氨氮≤0.1t/a,经交易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