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铺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3000吨湘粉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6年12月30日,我局拟批准《湖南湘铺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3000吨湘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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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湘铺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3000吨湘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铺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湘铺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3000吨湘粉建设项目选址临湘市桃林镇旧李村韩家垅右侧,总用地面积约4380m2,总建筑面积3276m2,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5万元)。公司以河北、山东等地购入的玉米淀粉、豌豆淀粉为原料,经配料搅拌、成型熟化、喷淋冷却、烘干、切割等工序生产长粉和定型粉各1500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一栋一层生产厂房(包括原料库、下粉区、冷冻区、烘干区、干粉收取区、半成品库、包装库、成品库、出货区)、配套办公室、化验室、机修区及锅炉、变压器、仓库等辅助设施。劳动定员6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配套4t/h锅炉使用成型生物质作为燃料。仓库采用R22为制冷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采取有效的措施改善周边环境,妥善处置项目选址西侧废弃厂房遗留的环境问题,确保不对本项目和环境造成影响。 2、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夜间(晚十时至次日晨六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建筑物料应规范堆放,设置围挡并加覆盖,施工现场及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渣土运输必须用专用车辆。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交由当地渣土管理部门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及时做好施工便道和临时占地的生态修复工作。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锅炉蒸汽冷凝水,排入厂区南侧30米处农灌渠;熟化、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50t/d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采取竖流式絮凝沉淀池+厌氧/好氧生物组合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南侧30米处农灌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作农肥,不得外排。 4、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淀粉运输、配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后,由15m排气筒外排;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经20m排气筒外排。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噪声较大设备布置在厂区南侧。对产生噪声的下粉线、烘干机、搅面机、包装机、锅炉等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6、强化各类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做好防雨、防渗、防风工作,分类堆放固体废物,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下角料、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收集后外售作饲料;生物质灰渣、锅炉粉尘等统一收集后用作农肥;沉淀池沉淀物、生化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7、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控配料车间的粉尘爆炸风险。实施清洁生产,加强设备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周边环境安全。 8、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59t/a、NH3-N≤0.089t/a、SO2 ≤0.476t/a、NOx ≤0.57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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