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拓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综合整治项目
经审议,2016年12月15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宏拓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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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宏拓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综合整治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宏拓铝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宏拓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拓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湖南省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占地面积50亩,主要以废铝为原料,通过人工分拣、拆裁剪切、磁选、捆扎、压实、打包等预处理,熔化熔炼、打渣、调质、炒灰及铸锭等工序生产再生合金铝锭,原生产规模为年产再生合金铝锭3万吨。为响应2014年7月24日《汩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小型冶炼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和《汨罗市整治小型冶炼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将汨罗光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原年产再生合金铝锭5万吨)、汨罗远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原年产再生合金铝锭4万吨)进行整合,投资3900万元于宏拓公司原址内建设年产10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⑴拆除汨罗光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汨罗远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所有设备及建构筑物,宏拓公司所有设备及部分建构筑物;⑵主体工程:新建一栋生产厂房、新增35T、70T熔化炉各一套、6台封闭式炒灰机以及4套自动浇铸机和其他配套设施;⑶贮存工程:新建2座原料仓库、1座成品仓库;⑷公用工程:依托原有工程进行部分改造;整合升级后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生产工艺不变,形成铝锭生产线2条,总产能为年产10万吨再生合金铝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建设应严格对照《铝行业规范条件》及《有色金属工业环保工程设计规范》(GB50988-2014)中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等要求进行优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妥善处置整合关闭企业遗留的环境问题,拆除设备不得非法转移作为设备流入市场,遗留的危险废物应纳入整合企业一并安全处置。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系统。铸锭冷却水经絮凝沉淀后进入100m3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6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格栅碱液(碳酸钙)喷淋废水经三级絮凝沉淀后进入100m3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冲洗水收集后经5m3沉淀池沉淀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中的间接标准及汨罗市工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汨罗市工业园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汨罗江。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原料及固废储存场须作好地面硬化,并按相关的要求,作好防雨、防渗设施,同时根据新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剪切及破碎车间密闭,减少地面扬尘;注重熔炼炉炉前废气收集工作,采用封闭式集气方式及封闭式炒灰机,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熔炼废气与炒灰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格栅式碱液(碳酸钙)喷淋塔处理,工艺废气中氟化物、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二噁英等污染因子经处理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后通过15米高烟囱高空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氟化物及二噁英等污染因子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经高出屋顶3m排气筒高空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风机的机壳、电动机、基础等噪声振动产生部位采用隔声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各类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T298-2007)的要求进行鉴别,如为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处。非铝废杂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禁止露天焚烧非铝废杂料;不合格产品重新回炉作为原料利用;切割粉尘、除尘灰渣、除氟沉渣、炒灰废渣、废水沉渣、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和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7、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0.2t/a、NH3-N≤0.1t/a、SO2≤2.1t/a、NOX≤2.7t/a 。 8、强化项目的厂容厂貌建设和生产现场管理,加强车间地面、设备的防尘保洁,保持整洁有序,美化绿化。 9、加强环境管理,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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