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万吨/年催化干气制乙苯装置项目
经审议,2016年10月24日,我局拟批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万吨/年催化干气制乙苯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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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万吨/年催化干气制乙苯装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溪区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投资25028万元利用炼油装置生产干气中的乙烯资源和重整装置的苯资源,于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24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装置的东侧)建设12万吨/年催化干气制乙苯装置项目,装置区占地6162㎡,新增储罐占地2500 ㎡,新增环保投资380万元,该项目为油品升级改扩建工程配套项目,2011年曾上报省环保厅审查,因种种原因,项目未批已建成,属补办环评。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套12万t/a催化干气制乙苯装置及配套储罐;罐区总规模为12500 m³,新建一个500 m³中间苯罐,一个1000 m³乙苯产品罐,一个1000 m³烃化物罐,一个2000 m³应急倒液罐(设倒液泵),用现有的芳烃储罐改造为两个1000 m³原料苯罐,两个3000 m³乙苯产品罐,给排水、电、蒸汽、供风、供氮、铁路装车设施依托公司现有工程。废水处理系统、风险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库依托公司现有工程,开停车事故排放气依托长炼火炬系统。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脱丙烯-烷基化-烷基转移-分离-加热-精馏-产汽-冷凝等。产品方案为乙苯12万吨/年,副产品丙苯485吨/年,高沸物407吨/年,富丙烯催化干气3937吨/年,烃化尾气及不凝气13.52万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原辅材料种类及数量、规模进行生产,不得擅自变更产品或扩大生产规模;按照“以新带老”要求,对现有芳烃灌区苯罐进行氮封改造,储罐呼吸气收集后采用“冷凝(膜回收)+吸附”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雨水、换热器汽排水通过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厂区雨水排水系统;装置蒸汽凝结水处理后回用;循环水场排水达到《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及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含盐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外排;分液罐排水、储罐清洗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达到《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及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约50%回用炼油装置区,其余达标外排。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装置区、储罐区防雨、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密闭生产装置,加强日常监管,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杜绝贮存及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储罐采用内浮顶,罐体内采用氮封,储罐呼吸废气及无组织排放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冷凝(膜回收)+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热载体加热炉烟气在满足《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相关排放限值后,通过55m高排气筒排放;循环苯加热炉烟气、重沸炉在满足《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相关排放限值后,通过共用的5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开停工或不正常生产时含烃类气体,密闭排入全厂燃料气回收设施后回收至全厂燃料气管网。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换热器、鼓风机、空冷器、加热炉、放空管、泵等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废催化剂、废导热油、污泥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各类危险固废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送公司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分液罐产生的苯回用于生产装置,不外排;废瓷球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注重苯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过程的安全管理,分类存放各类危险化学品;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及《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中设计要求,规范防火防爆间距布置及合理布局平面,做好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工作;加强对机泵、阀门、管道、罐区等设备的巡查、管理与维修,装置区域内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储罐区增设有毒气体及可燃气体检漏设施,管道设风险控制阀门;切实做好罐区地面防腐、防渗、防泄漏工作,罐区设1.6m高围堰及导流沟;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8、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3.6t/a,NH3-N≦0.1t/a,SO2≦4.1t/a,NOX≦67.2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