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6-10-1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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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

    经审议,2016年10月19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

建设地点

岳阳县

建设单位

 

湖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概况

    南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范围为岳阳县黄沙街镇坪中村,北至费家河,南抵坪桥湖,东靠岳汨公路,西至毛家垅,总面积2.26平方公里,园区规划中发展备用地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核心区工业用地50.2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1.4%,居民用地17.48公顷,占7.5%,公共设施用地49.19公顷,占31.6%,绿地22.34公顷,占9.5%,道路广场用地36.93公顷,占 15.7%,仓储用地24.65公顷,占10.5%,市政设施用地8.66公顷,占3.7%。规划期限:2016年至 2020 年。通过规划实施,实现 “一带、一轴、三核、六园”的主体结构。

创业核心区规划的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生产和深加工、农产品集散交易、仓储物流及农业休闲旅游观光。核心区规划分成六大功能组团:(1)管理办公园:包括管理服务中心、企业办公中心、农业信息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农产品展示中心等;(2)科研孵化园:致力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主要由科技产业孵化组团、农作物组培中心、农业科技培训区等功能组成;(3)农产品深加工园:主要分为肉制品深加工区、农产品深加工区和生物科技产业区等三个组团;(4)农产品仓储园: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冷库、气调库和普通仓库等;(5)生活配套园:包括高标准公寓和商业配套设施;(6)农业休闲观光园:旅游配套和相关商业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合理用地布局鉴于创业园核心区规划范围地理位置敏感,你公司应切实注重园区发展过程中对东洞庭湖国家级自保保护区及费家湖-坪桥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禁止规划三类工业用地,严格按照功能区域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创业园核心区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严禁越界开发,建设用地须符合土地部门批准的用地性质。在开发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各用地功能区性质,并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园区各片区的用地布局,工业区与居民区设置不少于60米的绿化隔离带。

(二)严格执行园区准入制度入园项目性质及选址必须符合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鼓励引进和优先发展符合创业园核心区定位的项目,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优先引进清洁生产水平高、排污量少的农副产品加工、综合利用企业,加强主导产业配套项目引进,延长产业链;禁止引入工业企业项目和与园区产业定位或循环经济无关联的企业或项目进入园区;禁止排放的废水、废气对创业园核心区农副产品和食品生产品质有不良影响的生产加工企业;禁止使用和生产高毒性原料和产品的行业和企业;限制引入废水量大、耗水量大的企业;禁止引入化工、涉重及持久性有机物的企业。

(三)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园区排水必须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企业内初期雨水需自行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园区内雨水将统一收集后排入园区内现存自然水体,严禁直接排入费家湖、坪桥湖。园区企业废水由企业预处理,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由园区污水收集厂统一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洞庭湖。园区污水管网未接通及污水处理厂未投产之前,以废水排放为主的企业不得投产运行及试生产。

(四)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规划的实施应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采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入驻企业须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园区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COD≤112.5t/a、氨氮≤18t/a、TP≤1.2t/a、SO2≤20t/a、 NOX≤50t/a。

(五)建立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创业园核心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做好创业园核心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严防二次污染发生。

创业园核心区建设应认真落实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通过采取优化布局、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进行生态恢复等措施,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创业园核心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降低创业园核心区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八)妥善安置搬迁居民。创业园核心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拆迁居民的安置问题,按创业园核心区的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禁止在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布设新的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