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金鑫铜铝材有限公司再生铝合金锭整改项目(年产5万吨)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6-07-28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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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金鑫铜铝材有限公司再生铝合金锭整改项目(年产5万吨)   

     经审议,2016年7月28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市金鑫铜铝材有限公司再生铝合金锭整改项目(年产5万吨)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金鑫铜铝材有限公司再生铝合金锭整改项目(年产5万吨)

建设地点

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S308线北侧合心村

建设单位

汨罗市金鑫铜铝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岳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

    汨罗市金鑫铜铝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位于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S308线北侧合心村,公司总占地面积14000m2,建筑面积为4350m2,主要从事废铝、废铜回收加工,生产再生铜、再生铝合金锭,原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吨再生铜和年产3万吨再生铝合金锭,现已停产。为响应2014年7月24日汨罗市政府发布的<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小型冶炼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要求,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于项目原址建设再生铝合金锭整改项目(年产5万吨),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有厂址内进行技术改造并扩大规模。项目未批先建,现为补办环评手续。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淘汰并拆除原废气处理设施沉降室,保留原有一台30t熔炼炉、1台YM1800的煤气发生炉,1套自动浇铸机等配套设备,改造现有炒灰炉;保留现有熔炼车间、炒灰车间及预处理车间。主体工程:增加一台30t双室铝熔炼炉,1台YM1800煤气发生炉、1台封闭式炒灰机以及1套自动浇铸机和其他配套设施。贮运工程及公用工程:利用现有成品区、原料区及办公楼。环保工程:新建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含冷却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格栅式碱液喷淋塔,新建72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200m3的喷淋除氟系统循环水池。生产工艺基本不变,主要为:以废铝为原料,通过人工分拣、拆裁剪切、磁选、捆扎、压实、打包等预处理、熔化熔炼、打渣、调质、炒灰及铸锭等工序生产再生铝锭,项目改扩建完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吨再生合金铝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建设应对照《铝行业规范条件》及《有色金属工业环保工程设计规范》(GB50988-2014)中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等要求进行建设,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系统。铸锭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格栅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拖洗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冷却补充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后,由园区内污水管网排入汨罗重金属污水处理后由至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项目车间除尘须采用机械收尘和人工清扫方式,尽可能减少拖洗水产生。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固废储存场须作好地面硬化,并按相关的要求,作好防雨、防渗设施,同时根据新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注重熔炼炉炉前废气收集工作,采用封闭式集气方式及封闭式炒灰机,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煤气发生炉燃烧废气及熔炼废气通过管道收集,采用急冷装置冷却,抑制二噁英产生,与炒灰粉尘及熔炼炉炉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格栅式碱液喷淋塔处理,工艺废气中氟化物、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SO2、氮氧化物及二噁英等污染因子经处理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后由15米高烟囱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氟化物及二噁英等污染因子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风机的机壳、电动机、基础震动等噪声产生部位采用隔声罩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各类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T298-2007)的要求进行鉴别,如为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处。熔炼炉炉渣及沉淀池沉渣、煤气发生炉炉渣及分拣废物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办公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和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7、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5.9t/a、NOX≤6.4t/a 。

8、强化项目的厂容厂貌建设和生产现场管理,加强车间地面、设备的防尘保洁,保持整洁有序,美化绿化。

9、加强环境管理,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