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衡峰铝材有限公司年产5.3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综合整治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6-07-13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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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衡峰铝材有限公司年产5.3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综合整治项目   

     经审议,2016年7月13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市衡峰铝材有限公司年产5.3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衡峰铝材有限公司年产5.3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新市镇合心村

建设单位

汨罗市衡峰铝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衡峰铝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汨罗市新市镇合心村,占地面积6904.00m2,主要从事再生合金铝锭的生产,现有一条铝锭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再生合金铝锭2.88万吨。根据2014年7月<汩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小型冶炼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为配合汨罗市政府对全市小型冶炼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公司在现有基础上将周边汨罗市明远金属有限公司(原生产规模1.8万吨)、刘贤奇冶炼户(原生产规模1.0万吨)进行整合,结合《汨罗市整治小型冶炼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投资520万元于项目原址建设年产5.3万吨再生合金铝锭综合整治项目,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土地基础上进行整治,为未批先建补办环评手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30T熔炼炉及配套的单段式煤气发生炉等生产设备,关闭汨罗市盛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汨罗市永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2)主体工程:依托现有生产车间,新增一台45T的蓄热式熔化炉、一台40T保温炉、2台2.0m工作直径的单段式煤气发生炉以及浇铸线和其他配套设施,(3)贮存工程:新建1个原料车间;(4)公用工程:利用原40m3的铸锭冷却水循环池,新建30m3喷淋脱硫废水循环水池及70m3初期雨水沉淀池;(5)环保工程:新建废气、噪声治理设施及固废暂存场所,并改造废水处理设施。整合升级后的生产工艺主要为,主要为:以废铝为原料,通过人工分拣、熔炼、精炼、扒渣、炒灰及浇铸等工序生产再生铝锭,项目改扩建完成生产规模为年产5.3万吨再生合金铝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加强产业统筹规划,尽快向汨罗工业园调区扩区规划中有色冶炼区域集中,并对照《铝行业规范条件》及《有色金属工业环保工程设计规范》(GB50988-2014)中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质量、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等要求进行优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妥善处置整合关闭企业遗留的环境问题,拆除设备不得非法转移,遗留的危险固废应纳入整合企业一并安全处置。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系统。铸锭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拖洗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冷却补充水;废气脱硫处理产生的废水经加碱中和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要求后用作农肥。项目车间除尘须采用机械收尘和人工清扫方式,尽可能减少拖洗水产生。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固废储存场须作好地面硬化,并按相关的要求,作好防雨、防渗设施,同时根据新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注重熔炼炉炉前废气收集工作采用封闭式集气方式及封闭式炒灰机,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煤气发生炉燃烧废气及熔炼废气通过管道收集,通过烟气急冷装置冷却,抑制二噁英产生,再生合金铝锭生产线废气、炒灰粉尘及熔炼炉炉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格栅式碱液喷淋塔处理工艺废气中氟化物、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SO2、氮氧化物及二噁英等污染因子经处理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后由15米高烟囱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氟化物及二噁英等污染因子须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风机的机壳、电动机、基础震动等噪声产生部位采用隔声罩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各类原辅材料及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除尘器收集的飞灰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T298-2007)的要求进行鉴别,如为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处。熔炼炉炉渣及沉淀池沉渣、煤气发生炉炉渣及分拣废物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办公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和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7、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5.4t/a、NOX≤7.6t/a 。

8、强化项目的厂容厂貌建设和生产现场管理,加强车间地面、设备的防尘保洁,保持整洁有序,美化绿化。

9加强环境管理,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