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金瑛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品长石粉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6-06-2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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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金瑛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品长石粉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6年6月28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县金瑛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品长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县金瑛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精品长石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县杨林乡鲁楚村袁家组

建设单位

岳阳县金瑛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于租用岳阳县杨林乡鲁楚村袁家组土地新建年产1万吨精品长石粉建设项目,环保投资48.1万元,占地11400m2(约17.1亩),建筑面积2500m2。项目以外购衡山永明长石瓷泥有限公司的长石矿为原料,以煤气发生炉供热能,通过破碎、磁选、脱水、烘干等工序生产精品长石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破碎车间、成品车间、煤气发生炉、混凝沉淀池以及配套设施等。建成后产品方案为:年产精品长石粉1万吨。主要设备有:鄂式破碎机、辊式破碎机、给料机、球磨机、筛分机、磁选机、盘式真空压滤机、空压机、滚筒式烘干机窑及两段煤气发生炉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废水尽量回用,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直接排放。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将工程扰民减小到最低限度。

2、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选厂排水和废水回用处理系统,选厂污水管道应采用防腐防渗管材,各生产车间及水池应以水泥硬化并做防渗防腐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地下水污染。选矿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采用4级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回水系统发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选厂须停止生产,并建设容积不小于200m3回用水池(兼澄清池),杜绝生产废水事故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用作周边山林浇灌。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地下管道、混凝沉淀池、事故应急池、洗矿沉淀池、煤焦油贮存池以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控区须按相关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工作,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原矿堆场应建棚设围档;其他生产车间均于室内作业,煤焦油贮存池应加盖密闭;采用湿法破碎及设置水喷淋装置,原料堆场、铲车堆集、装卸料、铲装、汽车运输时产生粉尘采取喷水雾洒水、提高装车效率、降低料斗高度及加强绿化等措施抑尘,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项目应使用低硫煤(按报告书所列低于0.13%含硫率)作为煤气发生炉燃料,煤气通过煤气发生炉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进入烘干窑,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设置距破碎车间和矿石堆场外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医院及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平面布局与设备选型,破碎、球磨、脱水机等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企业管理,合理安排原矿卸载时段,禁止在夜间(22:00-06:00)居民休息时间段进行原矿卸载,杜绝噪声扰民事件。

5、固体废物处理。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建设,建立规范的物料堆场和泥砂堆场;磁选固废、沉淀池沉渣及煤气发生炉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送综合利用;煤焦油及废机油等危险固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处,建立健全固废联联单管理制度;含油抹布手套等固体废物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规范处理。

6、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全面做好焦油池、作业场所地面的防腐防渗处理,切实防止泄漏污染事故及暴雨期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并建设容积不小于122m3的事故池,制定和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7、加强环境监管,本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所有生产废水不得外排;强化项目的厂容厂貌建设和生产现场管理,加强车间地面、设备的防尘保洁,保持整洁有序;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8、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1.2t/a、NOX≤1.2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