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城镇供水及农业灌溉影响处理华容县城关二水厂(二期)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6年5月30日,我局拟批准《长江中下游城镇供水及农业灌溉影响处理华容县城关二水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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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江中下游城镇供水及农业灌溉影响处理华容县城关二水厂(二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 |
建设单位 |
华容县人民政府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容县城东、城西区同为三峡工程影响区,为确保城西、城东居民都饮用优质长江水,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及将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和整合,你单位拟投资28250.57万元扩建城关二水厂,在一期取水规模6万m3/d的基础上扩建6万m3/d,总取水规模达12万m3/d。二期工程利用一期取水泵房,取水口位于东山镇长宁村境内,即长江干堤大荆湖电排;取水线路:自东山镇长宁村长江干堤大荆湖电起,沿大荆湖排渍渠堤布置,跨东山镇德才村、大众村、红岗村,经三封寺镇柞树村后,向西至胜峰乡十里铺村;供水区域:其中一期工程供水范围为城东新区、管线经过的华容县东山镇、三峰镇、胜峰三乡镇大部分区域,供水总人口13.92万人。二期工程供水范围为华容县城市规划区城东新区以外区域,供水总人口13.0万人。二期工程主要包括建设内容:取水口设备、取水管道(取水口到净水厂约43.0km)、净水厂(处理规模6万m3/d),工程不包括配水工程。工程采用“絮凝沉淀+消毒(二氧化氯)”工艺处理原水,净水工艺流程为:原水→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滤池→消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㈠取水工程: 1、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好取水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各分区,按程序报批公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一切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活动或建设项目。 2、加强环境改善工作。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应进行搬迁,封堵排污口,保证取水安全;禁止载有可能污染水质的物质的车辆进入本项目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河堤道路;设立饮用水源保区标示标牌,警示标志,取水头附近航道设置浮标。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饮用水源安全保护措施及周边用地控制要求,加强对源水水质监测和日常监督管,确保取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4、加强取水工程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并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饮水安全。 ㈡输水工程: 5、对照《城镇供水长距离输水管(渠)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93:2005)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中输水线路、管道敷设、管道选材及输水附属设施及管道配件和增压泵站等要求建设输水管线,确保供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要求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相关标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输水管网损坏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输水安全。 ㈢净水厂 7、切实落实净水厂供水水质监测工作。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进行净水厂供水常规项目水质监测,每年开展一次106项目全水质分析,确保各供水水质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8、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制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泥浓缩处理后的上清液及生活污水经现有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9、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风机和水泵置于密闭空间内;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10、水厂脱水污泥等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临时堆放间,并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11、按照以新带老的环保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反冲洗水及沉淀池排污水的回用工作,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