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上马旭升鞋楦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铝制鞋楦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审批办   2016-04-0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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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上马旭升鞋楦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铝制鞋楦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6年4月6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市上马旭升鞋楦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铝制鞋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双铝制鞋楦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城郊乡上马村

建设单位

汨罗市上马旭升鞋楦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上马旭升鞋楦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改制成立,现具备30万双铝制鞋楦生产能力,项目以铝锭、红砂等为主要原铺材料生产鞋楦制品。主要生产设备有:带磁轭中频感应电炉、烘干箱、抛光机、锯浇口机、放样机等。主要生产工艺:泥胚→烘干→铝锭溶化→浇注造型→冷却→出砂→切除浇冒口→抛光→检查入库→成品等。本次拟投资300万元对现有的车间进行优化布局,淘汰现有的燃焦炭坩埚炉熔炼设备及烘干箱,改用中频炉熔炼及用电的烘干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应对照《铸造行业准入条件》进行设计,产能、布局、设备、工艺、能耗等要满足相应要求,得到当地工信部门的许可后,方能投入生产。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原辅材料及工艺流程进行生产,采用成品铝锭(含量99.5%以上)为原料,不得使用废旧杂铝,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设备。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系统;项目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厂区附近的农灌渠,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汨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管网未与汨罗市污水处理厂接通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

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烘干工艺产生水蒸汽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熔化及浇注工艺采用强制通风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出砂、打磨、抛光工序置于单独的密封车间内操作,通过粉尘收集装置收集沉降的粉尘,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排放。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车间内设置吸声壁面和隔声障壁,并在抛光机、锯浇口机等设备安装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强化各类固废的临时储存、处置措施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分别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的暂存库。铝渣、金属粉尘、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红砂须满足规定的回用率,不能回用的统一收集后用于修路及建筑用材料等;废机油、废油抹布等危险固废妥善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和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7、强化厂容厂貌建设和生产现场管理,加强车间地面、设备的防尘保洁,保持整洁有序,美化绿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8、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