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工程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6年3月22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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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 9858.90 万元于汨罗市弼时镇汨罗产业园白沙河路和丛木塘路交叉口,建设汨罗产业园污水厂,处理工程规模25000m3/d,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O+二沉池”,深度处理采用“絮凝+沉淀+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弼时镇生活污水及产车园工业污水。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并部分中水回用,未利用尾水排入白沙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渠及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渠及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及改良型AAO生化池、组合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回用水池及回用水泵房泵房、贮泥池、生产用房、辅助用房、综合楼、传达室,并配套污水处理站恶臭治理设施等;配套纳污管网、中水回用管道及尾水管网建设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行环评。主要设备包括:反捞式格珊除污机、砂水分离器、罗茨鼓风机、潜污泵、潜水搅拌器、曝气管、快开式排泥阀、桁车式吸泥机、絮凝搅拌机、全自动板框压滤机、浓缩污泥泵、PAM一体化溶解加药装置、二氧化氯发生器、二氧化氯泄漏检测及报警装置等设施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你公司应对照《湖南省环保厅关于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调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函【2014】137号)文件中对弼时飞地产业园白沙河水域综合治理及目标控制要求,落实区域削减计划,该园区限制引入涉水企业和项目。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和组织,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注重文明施工,减少对农作物、植被农灌水系、河堤及人行道路的破坏,禁止施工废水、渣土等弃至区域周边渠道、水体及农田等区域,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平整、压实及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选施工设备,将高噪声施工设备等尽量远离居民区,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3、严格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污管网,落实省厅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中准入制度,禁止引进排水涉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的企业,禁止引进电镀、线路板、大型喷涂等企业,严格限制引进排水量大的企业,确保排入污水管网的企业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园区及站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本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浇洒道路的水质标准后回用,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沙河。严格按照《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中的监控及管理要求,切实做好机械运行和故障状态、运行指标、控制方式及水处理过程检测及水质检测等监控工作等,并作好监控报表与记录;规范排污口建设,总排口设置明显标识,安装流量、PH、COD、氨氮等指标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岳阳市环境监控系统联网。 4、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优化工程平面布局,在污水处理厂厂界设置绿化隔离带,格栅间、沉砂池及泥库进行池体加盖,污泥脱水机房设置集气罩,恶臭气体通过抽排风系统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恶臭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设置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单元边界100m的卫生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5、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6、加强工程固废管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稳定化和脱水处理,脱水后的污泥按其属性进行处置,如为危险固废则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如为一般固废则送汨罗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污泥暂存处,实行联单管理制度。 7、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污水处理厂采用双向电源,关键设备备用,确保正常运行,建立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之间的应急响应制度,当处理装置出现故障,接管工厂应全部停止向管道排污,防止废水事故性风险排放。 8、本项目不予分配总量指标,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按照达标排放进行管理(COD≤73吨/年、氨氮≤7.3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