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湘山红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风味鱼制品及蔬菜制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审批办   2016-03-0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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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湘山红食品有限公司加工5000吨风味鱼制品及蔬菜制品项目   

    经审议,2016年3月1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市湘山红食品有限公司加工5000吨风味鱼制品及蔬菜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湘山红食品有限公司加工5000吨风味鱼制品及蔬菜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云溪区云溪乡建军村

建设单位

岳阳市湘山红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湘山红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5614.10万元云溪区云溪乡建军村新建年加工5000吨风味鱼制品及蔬菜制品项目,其中环保投资341万元,总占地面积25523㎡,总建筑面积11246.17㎡,项目利用原岳阳市科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楼、仓库、配电房,新建生产车间2栋、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各1栋、宿舍1栋、食堂1栋、锅炉房1间、冷库及公用配套设施等。项目外购鱼干、干菜(萝卜干、菜心)等为原料,年产风味鱼制品2500吨、蔬菜制品2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防止水土流失。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池隔油和砂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从厂区南侧排入清溪河;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采用气浮+一级接触氧化法工艺),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云溪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由专车送往云溪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长江。加强污水运输管理,严禁沿途洒漏、倾倒等情况发生,企业不得自设排污口排放废水。

3、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规范施工过程,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等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定时洒水压尘;对施工作业面及土堆定时喷水,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项目锅炉(蒸汽锅炉、导热油炉)废气通过湿式碱液除尘脱硫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后,由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生物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生物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风味鱼制品和蔬菜制品加工车间在全密闭条件下进行生产,保持车间负压状态,加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实现恶臭气体的有组织排放;加强废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管理,厂房及厂区周边种植吸附性强的植物,确保恶臭气体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切菜机、清洗机、水泵、风机采取消声、减震措施,水泵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噪声产生的重要部位采用隔声罩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分别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的暂存库;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妥善收集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废食用油、锅炉废气碱液脱硫除尘处理产生的石膏、灰渣、废卤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污泥经带式污泥压滤机处理后,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尽量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以污水处理设施为基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7、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风险事故状态下废水的收集措施,建设200m3事故应急池,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质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8、强化厂容厂貌建设和生产现场管理,加强车间地面、设备的防尘保洁,保持整洁有序,美化绿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9、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10、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COD:0.9t/a、NH3-N:0.3t/a、SO2 0.3t/a、NOx 0.5t/a。

11、项目不得在厂区内进行去除鱼内脏、腌制蔬菜等原材料预处理工作;科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厂区内原遗留的危险废物未全部安全有效处置遗留的废猪舍未全部拆除,位于云溪区路口镇南岳村的美孜孜加工厂未关闭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