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弘一医院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6年2月22日,我局拟批准《云溪弘一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溪弘一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云溪区城南新区大汉新城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弘一医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市弘一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在岳阳市云溪区城南新区大汉新城一期工程C区8栋裙楼建设云溪弘一医院,环保投资55.8万元,医院共三层(利用裙楼改造),建筑面积1380平米,设计床位30张,主要开设科室包括中医内科、中医儿科、中医男科、中医康复理疗科、西医内科、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对大汉新城C区8栋裙楼第一层挑高层进行分层隔断,改造为住院病房及各科室。无发电机和洗衣房,不设供热锅炉,采用电热水器,不设制氧间;大厅、值班室、生活废水化粪池、停车场、绿化等配套、辅助及公用工程与大汉房产公司共用;环保工程有:20t/d地埋式成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处理系统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夜间(晚十时至次日晨六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用沙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要求规范堆放并加覆盖,施工现场及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渣土运输必须用专用车辆。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医院雨水及污水管网。切实对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HJ2029-2013)》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其他特殊性质污水应分类收集,单独预处理,再排至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 +ClO2消毒”工艺处理,处理规模为20m3/d,外排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云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泥浆废水须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就近设置排污口。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地下水防治措施,做好废水处理站及污水管道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地下水污染。 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加强医院绿化,污水处理单元设置为地下式,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及时清理格栅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确保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污染因子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中药熬制采用密闭中药熬药机,车间采用强制通风并将中药废气引至除臭装置处理后由楼顶排放。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动力设备噪声污染防治,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切实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建设医疗固废暂存间,并按要求规范收集、暂存及转运医疗固废,建立管理台帐,各医疗固废及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岳阳方向固废处置公司安全处置。 6、合理布局、科学布置二氧化氯发生器、污水处理站的臭气处理装置、危废暂存间及放射性设备,按放射性防护法规要求加强射线装置的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另行环评报批。 7、切实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和事故环境风险预防工作。建立环保机构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医院污水处理站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医院污水排放口,落实总排口出水余氯日常监测,确保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GB18466-2005)中余氯控制要求。制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防范和控制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因流失、泄漏、扩散造成的污染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