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工业级混合油(非食用动植物油脂)初加工、仓储及转运收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6-06-12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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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湖南信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工业级混合油(非食用动植物油脂)初加工、仓储及转运收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信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工业级混合油(非食用动植物油脂)初加工、仓储及转运收集建设

建设地点

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东路与兴旺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

湖南信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信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工业级混合油(非食用动植物油脂)初加工、仓储及转运收集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东路与兴旺路交叉口,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16′23.712″,北纬28°47′9.122″,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3849.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10000吨工业级混合油(非食用动植物油脂)初加工生产线,通过对食品厂隔油池产生的浮渣、煎炸废油进行过滤、加热、离心处理得到工业级混合油,工业级混合油作为产品外售,用于生产生物柴油等下游产品。1#厂房内主要布设除杂区、制浆区、加热区、搅拌区、三相分离区、成品储罐区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园区现有;2#厂房作为预留用地暂不使用。项目原料主要来自平江县境内食品厂生产车间隔油池产生的浮渣、煎炸废油,不使用餐饮隔油池废油和“地沟油”,建设单位应与合法企业签订原料收购协议,不符合要求的原辅材料不予进厂。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案,科学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现场,通过采用环保型油漆和装修材料,设置移动式吸气罩和焊烟净化装置等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噪声源隔声降噪,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加强车辆管控、设备维保;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有关部门指定地点;施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废弃油脂加工及成品油储罐呼吸产生的废气,经收集汇入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通过选用先进密闭的生产设备,加强废气的收集及有效处理、非正常工况污染控制、装置管理和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及收集处理设施。

2.生产废水经密闭管道收集汇入隔油池+A/O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平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平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运营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在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做好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沉渣池等区域防腐防渗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等要求,建立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做好地下水、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安全,一旦发现污染等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加强厂区内部、项目边界等处的绿化。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等环节管理台账,建设规范的暂存场所,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做到及时清运、合规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污防设施、环保设施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要求,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及时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项目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较严值(枯水期TP<0.2 mg/L)。

3.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周边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6年1月27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6年4月8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敏感点进行了张贴公示;于2026年4月15日、4月17日在《中国商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于2026年4月8日至22日,针对秀水村村民委员会、颜家村村民江知侠、江安、李婷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调查;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6年5月12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