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000吨/年纳米氧化锌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4000吨/年纳米氧化锌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4000吨/年纳米氧化锌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伍市片区东部现有厂区范围内 |
|
建设单位 |
平江县吉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平江县吉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000吨/年纳米氧化锌技改项目位于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伍市片区东部现有厂区范围内,不新增用地。(中心坐标为E113°17′15.617″,N28°47′16.457″),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氧化锌4000吨总规模不变情况下优化生产工艺,将现有“氨法”生产线的生产能力降低至400吨/年,新增“硫酸浸出—多级除杂—干燥—煅烧”生产线,生产能力为3600吨/年,同时采用MVR系统处理硫酸法废水,生产6500吨/年纳硫酸钠副产品。全面升级能源系统,将现闪蒸烘干炉、煅烧炉的能源由煤炭升级为生物质燃料;取消现有2t/h的燃煤锅炉,新建4t/h的生物质燃料蒸汽发生器。实施环保设施升级工程,将现有废气处置措施的水磨脱硫除尘器升级为布袋除尘器;新增MVR废水处置措施,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扩建初期雨水、应急事故池,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针对现有厂房设备进行升级维护、拆除破损厂房,新建标准化厂房,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投料废气采用集气罩及软帘包围进行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内3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最终与未收集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吸氨尾气采用管道收集,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酸性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砷化氢废气采用风机抽出,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进行排放;闪蒸干燥炉、煅烧炉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采用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4)进行排放;烘干、煅烧物料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同包装废气一起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5)进行排放;硫酸钠烘干、包装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6)进行排放;蒸汽发生器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7)进行排放。厂区内应加强废气收集,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进出口应处于密闭状态,物料采用管道输送;定期清理车间内的粉尘并收集后回用;加强车间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防止跑、冒、滴、漏;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铅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硫酸雾、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蒸汽发生器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硫酸雾、氨、镉及其化合物(以镉计)、砷及其化合物(以砷计)、铅及其化合物(以铅计)、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铊及其化合物(以铊计)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污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压滤、漂洗废水、喷淋废水进入MVR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冷凝水回用于硫酸法配料阶段,不外排;地面清洗用水来源于锅炉排水,产生的废水与初期雨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2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间接排放限值后回用于废气治理措施喷淋塔补水及冷却塔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的较严值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平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标准和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吸声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6、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存渣间、污泥池等区域防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的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和土壤情况。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备案,一旦出现事故,应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严防环境污染。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9、硫酸钠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 进行判定可否作为副产品管理,如不能满足标准,需进行危废鉴 别,如为一般固废通过定期外售方式交由下游企业合规综合利用, 如为危废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10、企业须使用合法企业的次氧化锌产品为原料,不得使用 含锌废渣或锌精矿。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5年10月30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年11月1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拟建地周边进行了张贴公示,同时在《潇湘晨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6年1月22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