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宝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含锌冶炼渣生产次氧化锌及硫酸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6-01-1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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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湖南宝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含锌冶炼渣生产次氧化锌及硫酸锌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湖南宝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含锌冶炼渣生产次氧化锌及硫酸锌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宝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含锌冶炼渣生产次氧化锌及硫酸锌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伍市片区迎宾路东侧

建设单位

湖南宝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宝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0万吨含锌冶炼渣生产次氧化锌及硫酸锌建设项目位于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伍市片区迎宾路东侧,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拟对现有厂区进行改造和再建设,拟建设1条次氧化锌生产线、1条一水硫酸锌生产线,预计年综合利用10万吨含锌冶炼渣(水淬渣)生产次氧化锌,再以全部生产出来的次氧化锌和部分外购的次氧化锌为原料进一步生产3万吨/年的一水硫酸锌产品,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其中锅炉房及供热工程为新建)。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次氧化锌生产线炉窑尾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4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一水硫酸锌生产线酸雾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一水硫酸锌生产线烘干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达标排放;一水硫酸锌二次净化工序的置换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次氧化锌生产线投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次氧化锌生产线回转窑窑头废气经“集气罩+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干净的热烟气返回回转窑窑头内,且在车间设置水雾喷淋抑尘进一步减少窑头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一水硫酸锌生产线包装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负压集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屋顶无组织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应急)通过专用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厂区内应加强集气罩收集效率,加强车间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防止跑、冒、滴、漏;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①回转窑尾气(DA001)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执行《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表4次氧化锌回转窑污染物排放限值;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铅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有组织二级排放限值。②浸出工序酸雾(DA002)中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③烘干窑废气(DA003)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表4有色金属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加热炉污染物排放限值;锌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④生物质锅炉废气(DA004)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⑤置换废气(DA005)中砷及其化合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物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氨、硫酸雾、氯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挥发性有机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因子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限值。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污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项目回转窑冲渣水、一水硫酸锌溶液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进出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废水站的絮凝沉淀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回转窑碱液喷淋废水(先经厂内废水站的絮凝沉淀处理系统处理后)、一水硫酸锌酸雾喷淋废水、生物质锅炉碱液喷淋废水经厂内废水站的钠基脱硫剂再生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化验室废液及设备器皿清洗作为次氧化锌生产线原料拌和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平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平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流经凌公桥河后汇入汨罗江,尾水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较严值(根据《湖南省枯水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强化措施》、《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要求“洞庭湖区域和东江湖流域的县级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磷排放月均浓度控制在0.2mg/L以下);次氧化锌生产线冲渣废水循环水池安装铊在线监测仪,循环水池出水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相关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强化厂区周围绿化;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6、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次氧化锌生产车间、硫酸锌溶液制造车间、成品水罐区、三效蒸发区、回转窑原料仓库、次氧化锌仓库、红泥仓库、硫酸和双氧水罐区、铅泥仓库、铜镉渣仓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防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的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和土壤情况。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一旦出现事故,应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严防环境污染。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9、建设单位应在运营过程中对原材料固废属性严格把关,确保原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5年6月24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年10月21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区域行张贴公告,同时在《潇湘晨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5年12月15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