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阴虞公港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湘阴虞公港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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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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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湘阴虞公港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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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岳阳市湘阴县三塘镇,湘阴湘江大桥下游16km处右岸,紧邻湘阴虞公港一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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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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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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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湘阴虞公港二期工程,位于岳阳市湘阴县三塘镇,湘阴湘江大桥下游16km处右岸,紧邻湘阴虞公港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约86031.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4.3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2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2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货物年设计吞吐量为800万吨,主要满足长株潭箱量转移及虞公港临港产业自身发展需求;吞吐量主要包括煤炭380万吨、砂石50万吨、铁矿石230万吨、有色金属30万吨、散粮50万吨、集装箱6万TEU等。码头主要由平台、引桥等组成,陆域生产区包括堆场、卸料仓库、火车散货装卸场、辅助生产设施及生产管理区等。项目占据岸线长度508m,陆域占地面积20.17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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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重点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科学实施清淤等涉水作业,合理安排水下施工时间和施工工艺,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和洄游的主汛期;采取驱鱼驱豚措施,减少涉水施工对水体的扰动和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施工现场采取围挡、物料覆盖、洒水、车辆清洗措施,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封闭拌和楼并配备除尘设备,水泥和粉煤灰输送采用封闭设备等措施减少大气影响;施工机械应选用合格环保的燃料,加强维修和保养,减少尾气排放;淤泥堆积处喷洒除臭物质,临时露天堆存时采取防尘网遮盖,减少恶臭的产生。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交具有专业资质的环保船接收处理;施工生产废水、疏浚淤泥溢出水和板框压滤机出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部分依托当地的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部分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黄陵港村居民点、殷家大屋(吴公村十五组)和张家坝(吴公村五、六组)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陆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到港船舶生活垃圾交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运走处置,港池疏浚淤泥、桩基钻渣运至码头后方临时堆场堆存,用于后方陆域工程的回填土;施工建筑垃圾运至资源化消纳场处置。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港区作业采用先进环保的装卸设备,落料处设喷雾除尘系统和返尘板;皮带机廊道采用密封式廊道;转运站采用全密封措施、设置密闭溜筒和密闭导料槽,通过水雾除尘措施防尘;散货大棚、卸料仓库采用全密封措施,通过水雾除尘措施防尘;对于多用途码头的散粮装卸,设置一套干式除尘装置;到港船舶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定期机修,到港后使用岸电。码头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船舶尾气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标准,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新建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港区区域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到港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废水上岸进入港区专用储存池,再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运走处置;港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一期已建成的港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再进入一期已建成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远期排入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散货码头和多用途码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依托一期已建成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其尾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的城市绿化用水后回用于港区喷洒降尘、绿化,不外排。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关键部位采取消声减振措施;船舶到港应降低航速、减少鸣笛;加强到港船舶及各类机械设施的维修保养;加强现场管理,在铁路专用线临近的张家坝(吴公村五、六组)和殷家大屋(吴公村十五组)居民点设置高2.5m、长350m的声屏障,确保虞公港湘江航道两侧25m范围内(含25m范围内的虞公港港口区域)噪声排放标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满足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等,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转运等环节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到港船舶生活垃圾由码头统一收集后由海事部门认可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运走处置;港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底泥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 6、加强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措施,积极实施生态监测,以减缓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对植物及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加强施工人员思想教育与环保宣传工作,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水生生物等,减少对生境的破坏;工程完工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有计划地进行鱼类、底栖动物增殖放流。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杜绝事故隐患。加强内部管理,避免船舶发生碰撞引发船舶溢油环境风险。按相关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配置应急物资并与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等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使污染得到治理。 8、加强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内容,强化环境监理。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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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5年3月19日,在湘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年5月29日,在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的三塘镇黄陵港村的信息公告栏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三湘都市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5年11月4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