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谷英镇大明山村瓦窑坡竹子初加工场(年产3000吨竹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张谷英镇大明山村瓦窑坡竹子初加工场(年产3000吨竹炭)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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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张谷英镇大明山村瓦窑坡竹子初加工场(年产3000吨竹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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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岳阳县张谷英镇大明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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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岳阳县张谷英镇大明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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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广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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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张谷英镇大明山村瓦窑坡竹子初加工场(年产3000吨竹炭)位于岳阳县张谷英镇大明山村,厂址中心经纬度坐标E113°35′53.270″、N28°59′34.279″(E113.598130°、N28.992855°),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占地2195m²的钢架结构厂棚作为生产厂房,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利用北侧1.5km的竹制品加工厂及周边大小竹制品企业、个体竹制品加工户每天产生的上百吨的废竹料、竹屑,加工生产成竹炭,年产3000吨环保竹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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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粉碎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炭化气体经管道引至燃烧室燃烧,燃烧产生的高温气流与原料一同进入烘干机,烘干尾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的防治措施:竹屑堆放在封闭原料仓库内,且运输皮带密封;加强车间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防止跑、冒、滴、漏;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营运期烘干工序废气和炭化气体燃烧尾气(非甲烷总烃除外)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破碎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要求。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污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离心水膜除尘器产生的除尘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 类标准。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危废贮存库等区域的防腐防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一旦出现事故,应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严防环境污染。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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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 2025 年5月29日,在湖南省环保管家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 年6月6日,在湖南省环保管家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工程附近村落现场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5年9月9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