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新墙河四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5-09-0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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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岳阳县新墙河四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岳阳县新墙河四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县新墙河四期治理工程环境

建设地点

岳阳市岳阳县新墙河流域

建设单位

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广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岳阳县新墙河四期治理工程位于岳阳市岳阳县新墙河流域,项目总投资10377.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岳阳县新墙河四期治理工程全长26.48km,其中新墙段8.0km、筻口段14.39km、铁山水库段2.67km、月田段1.42km。主要包括①堤防加固工程:堤防加固总长度15.48km,其中大堤培厚0.36km、堤背坡贴坡排水1.857km、堤顶防汛道路硬化13.263km;②护坡护岸工程:干流护坡护岸长度16.644km;③建筑物工程:建筑物工程共26处,其中22处涵管拆除重建、2处自排闸拆除重建、1处排涝泵站拆除重建、1处灌溉泵站改造。④清淤清障工程:对新墙、筻口、铁山水库段部分河道挖宽、部分洲滩进行疏挖,清淤清障河道长度6.65km。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淤泥余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车辆轮胎冲洗、砂浆及混凝土搅拌等,不排入地表水体;油水(泥)混合物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围堰施工时采用防污围帘,定期对下游水质进行监测。禁止施工废污水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加强取水口上游、下游的水质监测工作,做到施工活动与取水口水质监测的联动反应,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动态调整施工时段内的施工强度和施工方式。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避免油料泄漏污染地下水。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抑尘、土方苫盖、密闭车辆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机械应使用优质燃料,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定期检测与维护,确保其排气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规划好运输线路,出入车辆及时冲洗、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燃用柴油的施工机械排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中第三阶段相关要求;清淤疏挖过程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3、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控制车速、优化运输路线;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施工、临近施工场地的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设置移动隔声屏,以便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疏挖产生的土石方优先回用本工程,多余的交由岳阳县政府委托的相关单位处置;如为淤泥质土方,则作为弃土外运至弃渣场处理。隔油池收集的废油,交由有相关危废的资质单位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严控施工边界,减少水土流失;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积极实施生态监测,减缓生态影响。涉水施工应避开鱼类的繁殖期,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巡视,提高保护生境意识、避免出现人为伤害的事件发生。禁止向新墙河倾倒垃圾和弃渣。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

6、加强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过程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杜绝事故隐患。按相关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配置应急物资并与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7、加强环境管理。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项目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监测计划。

8、清淤过程,严禁以疏浚为名进行采砂,同时在清淤过程中对历史河床挖砂坑进行回填和修复治理。对施工区域内的现有尾堆进行清除。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拟建地附近现场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5年7月9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