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阴县岭北镇定点屠宰场(B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5-08-06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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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湘阴县岭北镇定点屠宰场(B类)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湘阴县岭北镇定点屠宰场(B类)建设项目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阴县岭北镇定点屠宰场(B类)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岭北镇铁角嘴村

建设单位

湘阴县岭北定点屠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羽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湘阴县岭北镇定点屠宰场(B类)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岭北镇铁角嘴村(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12°44′14″,北纬28°33′37″),总占地13658.90m2;项目总投资3076.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36万元,占总投资的10.92%)。主要建设内容:生猪屠宰车间、牛羊屠宰车间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屠宰生猪15.1万头、牛1000头、羊1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生猪屠宰车间、牛羊屠宰车间共用一套臭气处理装置,其中待宰间恶臭分别通过在待宰圈四周设置高压喷雾除臭设施,再设置集气系统收集恶臭,屠宰间恶臭通过负压集气系统收集,经收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1套喷淋吸收塔+生物除臭系统(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水解厌氧池、缺氧池、沉淀池、污泥池等主要产污节点配备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 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由高出建筑物的排气筒(DA003)排放;发电机燃烧废气由专用烟道引至屋外排放。待宰间、屠宰间、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定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柴油发电机燃料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使用优质柴油;运输道路扬尘采取路面硬化、厂区内安排人员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其影响。项目设置车辆消毒区,工作人员采用消毒水枪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并喷晒除臭剂;暂养区、屠宰加工间、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及车辆冲洗区域采取定期保洁、喷洒除臭剂,待宰间牲畜粪便和尿液及时清理,加强通风,强化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浓度。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3、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南干渠(枯水期,镜明河水位低于南干渠水位时,南干渠水流通过羊谷脑底闸自流到镜明河;丰水期,镜明河水位高于南干渠水位时,南干渠水流方向会变成向东,通过西樟渠、官闸排渠经官闸机埠向外排到镜明河。)。尾水执行主要污染物COD≤50mg/L、氨氮≤5(8)mg/L、TN≤15mg/L、TP≤0.5mg/L(枯水期10月1日-次年3月31日小于≤0.2mg/L),其他污染物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限值。如新的行业标准发布,将按最新标准从严执行。

4、规范落实固废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其中病死动物、不合格病体内脏、有病胴体和不可食用内脏(非病变部分)无害化暂存间速冻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待宰圈、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无害化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检测与维护,避免跑、冒、滴、漏,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 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在尾水排放口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及时调整运行参数,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 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

9、严格落实2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

三、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5.4t/a;NH3-N≤0.9t/a;总磷0.054t/a,总氮1.62t/a。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5年1月7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年4月2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铁角嘴村村委会公告栏以及项目现场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5年7月8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