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云溪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云溪区双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10-1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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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岳阳市云溪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云溪区双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云溪区双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溪区双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云溪区云溪街道办事处双花村

建设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属于现有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在原有工程范围内施工,不涉及新增占地,总投资271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4.4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①大坝:大坝坝基(肩)及坝体与坝基接触带防渗处理;坝顶防浪墙、路面拆除重建;上游坝坡护坡整治;下游坝坡草皮护坡,马道、排水沟以及排水棱体整修。②溢洪道:溢洪道进口段底板衬砌,侧墙加高;控制段溢流堰堰体改造,堰基帷幕灌浆,侧墙加高;泄槽段护砌接长;新建消力池;泄水渠护砌。③灌溉输水设施:启闭机房拆除重建,三级取水口进口段挡墙拆除重建;更换一、二级取水口闸门及启闭设施,增设三级取水口闸门及启闭设施;对竖井进行维修,对隧洞内套钢管,对出口控制室拆除重建。④管理设施:新建大坝与输水设施控制室连接道路,新建管理用房,新建防汛仓库。⑤上坝公路:对上坝公路混凝土路面进行改造。⑥观测设施:新增大坝监测系统、水雨情测报系统及信息化建设。⑦其他:白蚁防治等。工程各项施工材料均为外购,设施工营地1处,不设料场、取弃土场、混凝土搅拌站等。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施工区域设置围档、洒水降尘、施工弃渣及时清运、物料覆盖、车辆冲洗、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扬尘。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措施,减小机械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基坑经常性排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洒水除尘等,多余部分用于周边绿化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灌浆施工废水分别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做好围堰施工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区域水质影响。施工废水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流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施工期水质监测,确保居民饮水安全。运营期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设立警示牌,禁止在河、库两岸堆置或存放固体废物;加强水质监测,及时了解水质状况、洞悉水环境风险,制定水环境应急治理策略,保障双花水库供水安全。

(三)加强施工期饮用水源保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文件,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施工期涉及的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均不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坝体施工时,在临水侧设置拦挡和坝上路面采用外倾斜面方式,防止坝面废水流到水库内。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不必要的活动,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减少施工扰动面积。做好施工期水厂取水保障措施,合理安排相关工程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间取水口附近水质监测,若发生水质超标情况,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水厂。杜绝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施工机械、车辆以及冲洗建材等情况严禁废水、固废排入库区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违规堆土堆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对水源保护的意识;配备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沿线巡查,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有效监控;制定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等环节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科学文明施工。通过合规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调整施工布局、设置临时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车速、限制鸣笛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各类污废水、固体废物应按本报告书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避免污染工程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各废污水处理构筑物做好防渗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杜绝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污染土壤和水体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和地表开挖扰动,减少对陆生植物的破坏和水土流失;根据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鱼类繁殖期等特殊时段;加强施工管理、监理优化工程设计、施工方案规范施工活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水生生物减少对陆生和水生生境的破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禁止人为砍伐。做好施工期环境监测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工迹地及时实施生态修复

(八)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加强日常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发现水质污染等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使污染得到治理,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4月8日,在云溪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6月24日,在云溪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双华村、村委会现场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湖南法治报》上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2024年9月4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