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鸿蒙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复配3500吨生物酶制剂及1500吨酶制品助剂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鸿蒙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复配3500吨生物酶制剂及1500吨酶制品助剂应用项目》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鸿蒙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复配3500吨生物酶制剂及1500吨酶制品助剂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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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县荣家湾镇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武广路3号创新创业基地C栋(1F)闲置的标准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鸿蒙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鸿蒙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复配3500吨生物酶制剂及1500吨酶制品助剂应用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县荣家湾镇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武广路3号创新创业基地C栋(1F)闲置的标准厂房,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占40.1万)。主要建设内容:1条酶制剂水剂复配生产线(产品为酶制剂水剂),2条配套助剂水剂复配生产线(包括硅油生产线1条和防染剂生产线1条),1条酶制剂粉剂及助剂粉剂复配生产线(产品为酶制剂粉剂和防染粉2#),1条配套助剂粉剂合成生产线(产品为防染粉 1#)及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粉剂复配车间投料下料、包装粉尘及固体助剂车间投料粉尘(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经移动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内,定期清扫地面粉尘后回用于生产线;打粉车间粉碎、包装粉尘(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定期清扫地面粉尘后回用于生产线;固体助剂车间抽真空不凝气和冷却放料废气非甲烷总烃通在密闭车间内,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28m 排气简达标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的防治措施,物料混合应在密闭的车间和容器内进行;加强车间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防止跑、冒、滴、漏;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标准限值。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污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 (3m3)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地面清洁废水经沉淀池(1m3)沉淀后同纯水制备浓水一并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依托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化粪池预处理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项目外排废水需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以及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进入其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其余未包括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墙河。循环冷却水箱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设备搅拌罐清洗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真空水循环泵用水收集后回用于防染剂复配不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区标准。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原料存放区等区域的防腐防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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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5年3月7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年4月18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现场厂区大门口、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地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三湘都市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5年5月5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