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岳阳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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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县城关镇天鹅路65号岳阳县人民医院院内 |
建设单位 |
岳阳县人民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京帝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县城关镇天鹅路65号,岳阳县人民医院院内,拟投资19800万元(环保投资236.42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9574.93㎡,地上建筑面积(计容)为:24624.93㎡,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4950㎡,停车位87个;主要建设1栋外科大楼,设置床位500张,配套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负压站、中心供氧、医疗废物收集等;本项目病人和医生的被服由医院外委至相关洗涤机构在院区内进行清洗。放射科医用射线装置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另行办理环保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采用污水池密闭,气体集中收集采取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下水道;含病原体气溶胶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泥脱水间和生活垃圾暂存间异味及未收集到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加强通风、设置排风系统、强化绿化等措施降低其影响;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楼楼顶屋面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排烟竖井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汽车尾气机械排风装置,经收集后升至地面绿化带无组织排放。营运期污水处理设施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停车厂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污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院区东北侧污水处理站一同处理,普通医疗废水经新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一起进入院区东北侧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进入岳阳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之后排入新墙河。 4、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医院自建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等规范进行管理;医疗废物转运执行《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中的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栅渣、化粪池和污泥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21〕23号)要求进行转移、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采用专门的容器集中收集后由专业的餐厨垃圾收集单位运输、处置。 5、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基础减震、隔声,入院车辆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外界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噪声通过安装通风隔声窗进行降噪。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泥脱水间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道及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确保管道及设备不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9、按照“以新带老”的要求,解决现有环境问题。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12月27日,在岳阳县人民医院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年3月25日,在岳阳县人民医院网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拟建地附近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5年4月25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