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天子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金属家具、5万套木制家具、3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5-06-0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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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湖南省天子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金属家具、5万套木制家具、3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湖南省天子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金属家具、5万套木制家具、3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改扩建项目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天子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金属家具、5万套木制家具、3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弼时镇明月山村G107国道西侧

建设单位

湖南省天子家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顺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省天子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金属家具、5万套木制家具、3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改扩建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弼时镇明月山村G107国道西侧,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占地面积25212.18m2,总投资2380万元。本项目利用厂区预留地建设3栋厂房和1栋展厅办公楼,布置金属家具、木制家具、特种玻璃生产线,扩建年产10万套金属家具、5万套木制家具、3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并对现有工程3#厂房喷漆废气治理设施、危险暂存间进行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3#厂房喷漆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5#厂房喷漆线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6)排放。营运期有机废气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排放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的防治措施。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过程均采用密闭的包装容器。加强车间通风、及时清扫;木材机械加工废气设置抽气集气系统及打磨吸尘柜,同步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金属机加工废气设置吸风集气装置及布袋除尘、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加强车间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防止跑、冒、滴、漏;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营运期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污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厂区雨水排入雨水管道,进入周边水体汇入湄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1套)处理后作农肥使用(同时新建现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水缓冲池);喷漆水帘废水经下部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作危废处理),定期更换的废水作危废处理;特种玻璃磨边清洗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循环使用。

4、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强化绿化,确保

南、西、北三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东侧厂界临G107国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喷漆区,事故应急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强化管道及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确保管道及设备不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9、严格落实“以新带老”的环保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12月12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年1月16日,在 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5年5月8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