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5万吨改性塑料颗粒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5-04-07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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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年产5万吨改性塑料颗粒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年产5万吨改性塑料颗粒扩建项目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5万吨改性塑料颗粒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

建设单位

万容日丽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顺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万容日丽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在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建设8条塑料改性颗粒生产线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年产5万吨改性塑料颗粒。本项目原辅材料50%由现有项目塑料破碎清洗工序提供,另50%为外购已处理好的再生塑料或者新料,进厂无需处理可直接使用。主要原料为ABS、PS、PP、PE等,不进行PVC造粒,外购原料不得来自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不使用进口废塑料。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投料混料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挤出废气(颗料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臭气浓度)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强化车间密闭操作,加强车间管理;加强工艺废气收集和车间通风;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防止跑、冒、滴、漏;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3、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污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营运期的喷淋废水定期经厂区内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厂接管标准两者的较严值排入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厂处理达标后,作为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企业生产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枯水期等应急时段总磷执行≤0.1mg/L标准)后排入汨罗江。

4、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生产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北厂界的声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厂界的声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西侧敏感点金家坳居民的声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4a类标准。。

6、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喷淋塔、循环冷却水池、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地面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强化管道及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确保管道及设备不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实现企业和园区的联动机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制定合理的应急监测计划及预警监测计划,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

9、严格落实“以新带老”的环保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12月16日,在万容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年2月13日,在万容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万容日丽新材料(湖南)有限公司车间公示栏等区域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5年3月7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厅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