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力环保配套建设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同力环保配套建设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同力环保配套建设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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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湖南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厂房1F西侧、2F |
建设单位 |
湖南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隆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万元),在湖南省岳阳市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湖南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厂房1F西侧、2F,建设1条废线路板综合利用生产线(含1条熔融脱锡生产线、2条线路板基板破碎分选线、1条线路板电子元器件破碎分选线、1条热解炭化生产线、1条金属湿法冶炼浸出线)对同力环保拆解下来的废线路板进行深加工(不从外部购买废线路板),采取湿法冶炼的方式回收贵重有价金属(金、银、钯),年深加工废线路板10000t; 主要产品为铜粉4020.719t/a、金粉1.180t/a银粉6.514t/a、海绵钯0.182t/a,副产品粗锡锭121.301t/a、铁镍磁性杂件622.156t/a;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废水治理设施依托现有),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依托现有(新增1个620m3初期雨水沉淀池及供气工程)。湖南同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除本项目外的其他工程维持原有规模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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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切实做好本项目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本项目熔融脱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破碎分选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热解炭化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湿法浸出酸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浸出碱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熔融脱锡废气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破碎分选粉尘废气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破碎分选粉尘废气中的铬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限值要求。碳化热解废气中颗粒物、CO、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氟化氢、氯化氢、二噁英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浸出酸性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浸出碱性废气中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强化车间密闭操作,尽量使用密闭投料系统;加强车间管理;加强工艺废气收集和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防止跑、冒、滴、漏;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锑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 3、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营运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园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经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枯水期等应急时段总磷执行≤0.1mg/L标准)后排入汨罗江。热解燃烧烟气冷却水、废气洗涤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4、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对生产区等产生的噪声的地方采取消声、减振设施,设备管道设计中采取隔震、防震、防冲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1#危废暂存间、2#危废暂存间、湿法浸出区域、废线路板原料区、废气喷淋塔区域、事故应急池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强化管道及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确保管道及设备不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 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土壤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安全。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实现企业和园区的联动机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制定合理的应急监测计划及预警监测计划,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严防环境污染。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9、严格落实“以新带老”的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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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12月5日,在湖南省环保管家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5年1月2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厅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