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湖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12-1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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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湖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湖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湖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县新墙镇长湖乡城镇开发边界临G107旁

建设单位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京帝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湖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选址于岳阳县新墙镇长湖乡城镇开发边界临G107旁,总投资为7579万元,环保总投资3859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50.79%。主要服务范围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洪山洞片区规划范围内企业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服务范围面积为188.25hm2。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近期处理规模2500m3/d(近期工程主要包含粗格栅及提升泵站、事故水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均质池、水解酸化池、A/A/O组合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除臭设备、次氯酸钠消毒池、污泥贮池,其中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A/O组合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按2500m3/d建设,其余按10000m3/d建设)、远期处理规模7500m3/d(远期工程主要为细格栅渠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A/A/O组合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总规模10000m3/d,本次环评包含近、远期建设内容;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均质池+水解酸化+A/A/O组合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工艺,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道排入常家大屋河。第二部分为管网工程,总管网长度2875m(其中DN1200:185m、DN1000:360m、DN800:430m、DN600:460m、DN500:1440m)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切实做好本项目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监控。预处理、水解酸化池及AAO池、贮泥池及污泥脱水间等构筑物的恶臭污染物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料废气引至发电机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应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强化厂区绿化、定期对污泥存储区喷洒除臭剂、使用清洁轻质柴油;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的二级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营运期,厂区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G107雨水管,最终排至新墙河;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引至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枯水期总磷排放浓度达到≤0.2mg/L),其余未包含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常家大屋河。排污口设置在线监测,对进、出水的流量及pH、CODcr、NH3-N、TP、TN等因子进行监控,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工作,确保进水水质在可接受范围内。严禁设置废水溢流口。

4、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东厂界临G107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污水处理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腐防渗;采取防范地面漫流措施;加强管道及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确保管道及设备不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出现。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 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土壤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安全。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 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实现企业和园区的联动机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制定合理的应急监测计划及预警监测计划,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 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8、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6月7日,在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10月14日,在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拟建地附近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10月30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厅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