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君山生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东洞庭湖滨带君山区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君山生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东洞庭湖滨带君山区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关于湖南君山生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东洞庭湖滨带君山区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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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濠河及周边流域、湿地 |
建设单位 |
湖南君山生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京帝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洞庭湖滨带君山区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濠河及周边流域、湿地,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3°2′2.60172″,北纬29°24′5.05054″。项目总投资189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1)控源截污工程;新建农田生态拦截沟6440m,清理外来水生植物11120m2,新建生态沟渠5339m。(2)岸坡生态修复工程;新建濠河生态护坡13151.64m2,构建岸线植物生态系统32537.9m2,构建岸线湿地生态系统27526.6m2。(3)生态修复工程;濠河生态湿地修复12358m2。(4)对应的公用、辅助、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车辆冲洗、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物料遮盖、施工弃渣及时清运、车辆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措施,减小机械燃油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清洗废水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借民房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污水严格管理,禁止外排污染周边环境。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车辆及设备、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合规安排施工时间、限制车速与鸣笛、必要时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等,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转运等环节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要求,禁止向保护区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或其他废弃物。渠道清理工程清理外来水生植物残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隔油浮渣(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规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各类污废水、固体废物应按照报告书要求进行处置,避免污染工程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各废污水收集处理构筑物做好防渗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和土壤。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涉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文件及相关部门要求。加强施工管理、监理,优化施工方案,规范施工活动,科学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跨越红线施工,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临时场地、弃土场;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和地表的开挖及扰动,涉水区域设置防污帘,保护生物资源、减少水土流失;加强施工人员思想教育与环保宣传工作,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水生生物等,要求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减少对生境的破坏;设置围拦和生态保护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机械到非施工区活动;根据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鱼类繁殖期等特殊时段;做好施工期环境监测;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与补偿措施。 (七)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加强日常管理与环境监测,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等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使污染得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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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在湖南君山生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3年12月19日,在 湖南君山生态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濠河村委会、 柳林洲街道濠河村居民点、港东居民点、洞庭居民点、君山区双元村居民、点柳林洲街道办事处等区域现场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2024年7月22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厅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