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09-1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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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县岳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步仙镇岳坊村,地处洞庭湖水系汨罗江支流罗水河上游

建设单位

岳阳县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岳坊水库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步仙镇岳坊村,地处洞庭湖水系汨罗江支流罗水河上游,坝址坐落在岳坊村钦泗桥谷口上,地理位置为东经113°26′17〞,北纬29°00′50〞,是一座以供水、防洪为主,兼有发电、灌溉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134.30m(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高程系统均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正常库容2620万m3;设计洪水位136.41m,校核洪水位137.22m,总库容3096万m3;死水位111.24m,死库容250万m3。由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涵洞(高、中、低三个)、水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岳坊水库于2006年进行了第一次除险加固,加固后经过10多年的运行,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险情,2020年3月10日,岳阳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岳坊水库进行了大坝安全鉴定,并审定了《岳阳县岳坊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评定该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故本次投资约5384.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1.4万元)对该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由于湖南省发生暴雨气象灾害,受连续暴雨影响,岳坊水库水位持续上涨,为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迫于防汛需求,岳阳县岳坊水库管理所响应上级要求,已于2024年6月对岳坊水库开展了除险加固工作,故属于未批先建。岳阳市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4年9月10日针对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坝、副坝坝体、坝基、坝肩帷幕灌浆防渗加固、坝顶路面改造、上游坝坡加固、下游护坡加固、新建上下游坝坡踏步、下游坝脚平台及排水棱体设计;新建溢洪道进水渠两侧护坡及底板、拆除重建控制段底板、衬砌加固控制段和二级消力池边墙、修复消力池底板和侧墙裂缝、护砌出水渠两岸护坡;分段封堵主坝低涵,拆除改建主坝中涵进水口,更换进口闸门及启闭设备,改造加固主坝高涵进水口、护砌涵身,更换进口闸门及启闭设备,封堵副坝低涵;新建监测设施、视频监控系统、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配套防汛公路改造、新建防汛仓库、管理房改造进行整修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施工区域设围档、定期酒水降尘、施工弃渣及时清运、物料及时覆盖、运输车辆帆布覆盖、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扬尘。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措施,减小机械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食堂油烟大气污染物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混凝土拌和废水处理设施(絮凝、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拌和系统;基坑废水通过投加絮凝剂,静置沉淀2h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酒水降尘;灌浆施工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酒水降尘;严禁施工废水流入岳坊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闲置民房(坝下)和水库管理所排入现有的一体化纳污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在中涵进水口改造和涵身加固处设围堰,减缓施工活动对岳坊水库的影响。营运期,在水库两侧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加强水网管线及水源地周围的生活污水排放管理,禁止运行期机组维修等作业产生的含油污水排入库区,防治水质恶化。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设立禁止在河、库两岸堆置和存放废渣、生活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的警示牌,加强水库水质自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及时洞悉水环境风险。

3、加强施工期饮用水源保护。施工期各种废(污)水全部回用或综合利用,杜绝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施工机械、车辆以及冲洗建材等情况,禁止各类废水排入附近水体;合理安排靠近取水口工程的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间取水口附近水质监测,若发生水质超标情况,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水厂,必要时考虑暂停施工。施工区的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严禁排入水库;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违规堆土堆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对水源保护的意识;配备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沿线巡查,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有效监控;制定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4、严格落实施工期供水方案及管理措施。鉴于岳坊水库下游水厂无备用水源,故在中涵施工围堰外围设置临时取水泵站取水。取水泵站采用浮筒式潜水泵,取水泵站1用1备,设计取水规模2300m3/d,取水泵站通过1根钢丝软管将水引入高涵入口,再经过高涵后,通过水管将水引入原增压泵。施工前通知水厂,以便水厂及时应对水质变化情况,同时施工期间每日对取水泵站进行水质跟踪检测确保步仙镇水厂下游居民饮用水水源水质及水量不受影响。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施工区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6、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车速、禁止鸣笛、施工场界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7、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及运行期各类污废水、固体废物应按本报告书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避免污染工程周边土壤环境。对工程区内耕地、园地地块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置防护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机械设备油类的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加强对临时油库的管理,并做好防淋、防漏措施;强化交通运输管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避免油料泄漏污染地下水。加强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及周边的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管理,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8、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工程均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设置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平面布局,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和地表的开挖及扰动,减少对陆生植物的破坏和水土流失;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规范施工活动、加强施工期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减少对陆生和水生生境的破坏。禁止向保护区保护范围内排放施工废水、倾倒垃圾和弃渣。土方开挖、临时堆放和回填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取土场、弃渣场、临时道路等施工迹地及时实施生态修复。

9、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与水环境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施工期取水口附近水质监测,发现水质污染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10、加强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7月4日,在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7月23日,在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项目所在村村委会宣传栏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8月27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厅在市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