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彭家湾散货码头工程6#-7#泊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4年4月7日,我局拟批准《 关于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彭家湾散货码头工程6#-7#泊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彭家湾散货码头工程6#-7#泊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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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长江中游杨林岩水道右岸,上距荆岳长江大桥约1.17km,属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散货泊位二区 |
建设单位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武汉市伊美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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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项目,地址位于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长江中游杨林岩水道右岸,上距荆岳长江大桥约1.17km,属岳阳港云溪港区道仁矶作业区散货泊位二区。项目总投资36329.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在水域部分新建2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6#、7#泊位,水工结构兼顾10000吨级)并配套建设2座行车引桥(与长江大堤平交)和1座皮带机廊道与后方陆域连接,开展港池疏浚、护岸工程;陆域部分位于码头正后方大堤内侧,主要设置载重汽车停车区、仓库区和生产生活辅助区,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消防、通信等公辅工程及污水处理、扬尘防治等环保工程,航道、锚地及疏港道路等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占用长江岸线长度257.5m,建设用地面积57.75亩,码头水工建筑物等级为Ⅱ级,码头受淹损失类别为二类,水工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50年。项目运输货种主要为铁矿石、硫酸铵、原盐、LDPE、HDPE、LLDPE、EVA、BPA、聚酰胺、其他(PBS、聚丙烯等)等散货,设计货物年吞吐量45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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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淤泥恶臭等,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车辆清洗、物料遮盖、加强车辆维保和运输污染控制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大气环境影响。水上作业按航运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作业公告,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水沟截留雨水径流,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并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沉淀下来的泥沙运往建筑消纳场处置;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宅已有排水系统;严格管理施工人员、船舶和机械,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交海事部门环保船接收处理,不外排,禁止向水域抛弃垃圾或排放废水;编制施工期防汛抢险及其它应急抢险预案措施,加强施工期安全监测。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项目不设取、弃土场,建筑垃圾妥善处理,疏浚淤泥自然干化后交由云溪区人民政府组织综合利用;陆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制定生物保护方案,缩短工期,水下施工作业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和洄游期;严控水下施工范围,避免对江段水生生物造成伤害;做好施工期巡视及应急生态保护措施,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不得在长江河道滩地上布置施工营地、场地,严禁随意破坏工程附近区域植被。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控制铁矿石和原盐装卸作业、硫酸铵等一般固体化学品皮带传输、铁矿石和硫酸铵仓库卸车等环节废气无组织排放。装卸过程中适当降低取料高度,6#泊位铁矿石装卸起尘采用喷雾抑尘装置+炮雾机处理;6#泊位原盐和其他(PBS、聚丙烯等)装卸起尘采用装卸漏斗四周设置防尘帘+密闭空间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方式;7#泊位采取全封闭廊道运输+布袋除尘处理方式;铁矿石仓库料棚自卸车起尘采用全密闭+雾化除尘处理;硫酸铵仓库卸车料棚采取全密闭+布袋除尘处理;选用低燃气污染的环保型港口装卸运输机械;定期清扫、冲洗码头作业区和后方陆域路面;做好码头绿化,在码头陆域场界设置绿化带;及时了解气象情况,不利天气到来前做好相应防尘措施,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禁止装卸作业,硫酸铵等一般固体化工品禁止雨季装卸。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区域雨污水管网,严禁项目各类废水排入周边水域。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水为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码头作业平台及后方道路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经管道输送至码头设置的船舶油污水储存箱内,再定期由船舶油污水收集船送往有处理资质单位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经管道排入码头设置的船舶生活污水储存箱内,与后方陆域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达标排放;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码头作业平台、后方道路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一并排入后方陆域污水处理设备,经“调节—加药混凝—气浮、沉淀”等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铁矿石洒水抑尘。项目排放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项目建成投运后如管网未接通,则钗鬯栌晒蕹翟酥脸橇觏读俑鄄敌虑鬯沓Т怼B涫捣智揽兀龊寐胪肺鬯芡芊夥栏臀鬯砀骼喑靥宓瘸∷郎┕ぷ鳎乐刮廴镜叵滤⑼寥阑肪场�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港口机械和船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施维保、控制船舶鸣笛、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隔音等措施,确保项目营运期靠近长江侧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满足3类标准,周边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合规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到港船舶生活垃圾由海事部门指定的船舶接收处理;污水收集池污泥、沉渣及装卸作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港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检修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监管,杜绝装卸、运输等日常作业过程出现铁矿石、硫酸铵、一般固体化工品撒漏问题,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落实防船舶溢油泄漏、硫酸铵泄漏等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要求配齐各类应急设施,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海事等部门应急联动,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生态保护工作。本项目水域工程位于长江监利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工程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相关规定。落实好水生生态保护与补偿工作,通过强化生态监管和环境保护宣传、实施鱼类繁殖期避让措施和码头工程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开展长江江豚等重要物种关键栖息地保护与水生植被恢复、制定生态保护方案和珍稀水生生物应急救护预案、人工增殖放流、水生生物监测等生态保护措施,将建设工程的生态环境风险和对保护区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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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