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凯茂化工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环己酮及下游产品、2万吨/年混合醋酸酯、1.1万吨/年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01-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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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凯茂化工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环己酮及下游产品、2万吨/年混合醋酸酯、1.1万吨/年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4年1月25日,我局拟批准《 关于岳阳凯茂化工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环己酮及下游产品、2万吨/年混合醋酸酯、1.1万吨/年精细化工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凯茂化工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环己酮及下游产品、2万吨/年混合醋酸酯、1.1万吨/年精细化工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建设单位

岳阳凯茂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岳阳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8848.78m2,总投资32885.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9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个甲类车间,建设5万吨/年环己酮及下游产品、2万吨/年混合醋酸酯、1.1万吨/年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线,并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环保工程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对硝基氯苯、乙醇、三乙胺、氯甲烷、片碱、脱盐水、催化剂(雷尼镍)、氢气、邻硝基氯苯、乙酸乙酰乙酯、对苯二酚、乙酸乙酯、1-氨基-2-氰基-1-环戊烯、液氨、环己二胺原料、环戊酮原料、40%稀硫酸、二甲基亚砜、27.5%双氧水、亚硫酸钠、氯化钠、碳酸二甲酯原料、甲基环戊烷原料、环保油原料、环己酮原料、乙酸、环己醇、氯化氢、碳酸氢钠等。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997.8吨对氨基苯乙醚、997.8吨邻氨基苯乙醚、202.06吨3-羟基丁酸乙酯、422.05吨1,4-环己二醇、675.17吨2-氨基环戊基甲胺、138吨精环己二胺、1502.345吨环戊酮、3000.415吨碳酸二甲酯、3001.68吨甲基环戊烷、20001.91吨乙酸乙酯、10000吨氯代环己烷、20009.6吨环己酮、23543.26吨环保油、5.601吨环戊醇、225.963吨乙酸环己酯;并在满足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年副产52.8吨酚钠盐、846吨工业用钠盐、36.7吨环己醇、3666.89吨氨水、1.079吨乙醇、34.5吨己二胺、584.35吨硫铵、13.733吨甲酸甲酯、284.35吨甲缩醛、273.58吨甲醇、40.115吨乙二醇、414.488吨环己烷、1079.2吨化工杂醇油、3137.5吨稀盐酸、1146.08吨二聚酮、356.906吨酰胺。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生态保护,优化施工方案,科学施工。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通过设置围挡、物料遮盖、洒水降尘、路面硬化、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施工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湖南石化(己内酰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充分沉淀后回,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路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罐区废气、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危废间挥发废气,各股废气分类收集处理。项目生产线有机废气、甲类罐区废气(不含卤素废气)收集送TO焚烧炉焚烧,再经SCR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甲类罐区卤素废气以及氯代环己环装置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丁类罐区废气收集经“碱喷淋”(TA003)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化验室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分别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DA005)分别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碱洗+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6)外排;环己醇脱氢反应器氢气进入导热油炉焚烧后经15m排气筒(DA007)外排。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SO2、NOx、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排放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储罐区呼吸废气等。通过优先选用先进密闭的生产设备,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非正常工况污染控制、车间通风、车间管理和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其余未涵盖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及收集设施。项目各股废水分类收集,高盐工艺废水经三效蒸发处理系统处理后与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低盐工艺废水及初期雨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絮凝沉淀池+曝气调节池+水解酸化池+UASB池+一沉池+缺氧-好氧生化池+二沉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间接排放标准及湖南石化(己内酰胺)污水处理系统接管标准后,再一并排入湖南石化(己内酰胺)污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防控。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做好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甲类罐区、丙类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导流沟、废水管沟、初期雨水池等重点防渗区及其他区域防渗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避免由于防渗层或设备破损等情况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做好地下水、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安全,一旦发现污染等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使污染得到治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或车间隔声,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对泵、风机、压缩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废机油、废弃毒性原料包装物、废活性炭、三效蒸发结晶盐、含镍废催化剂、废树脂催化剂、化验室废试剂、废铜锌催化剂、蒸馏残液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合规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废弃一般原料包装物等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收集暂存,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统一处理。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污防设施、环保设施的检修与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配齐各类泄漏检测探测报警仪器和监控、应急设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7t/a、氨氮≤0.2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16.6t/a、NOx≤3.2t/a、SO2≤0.3t/a;其中,COD、氨氮、NOx和SO2总量控制指标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公众参与文件 公众参与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