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吨/年)四丁基脲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01-1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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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吨/年)四丁基脲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2024年1月18日,我局拟批准《 关于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吨/年)四丁基脲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吨/年)四丁基脲提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

建设单位

岳阳振兴中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选址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占地面积600m2,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四丁基脲生产装置进行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为:通过实施四丁基脲生产装置自动化升级改造,提高反应釜进料量并调整非核心操作参数,缩短操作时间、提高操作强度,将四丁基脲的产能由1000吨/年提升至3000吨/年。项目仅实施自动化升级改造、工艺优化和产能提升,均利旧现有生产装置,不改变原有装置工艺路线,不新增建构筑物,主体工程及其他相应公用、辅助、储运、环保等工程均依托厂内现有。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为:以二正丁胺、固体光气、S-150溶剂油、液碱、盐酸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固体光气溶解、缩合反应、粗品洗涤、精馏精制等工艺过程,年产四丁基脲3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仅对四丁基脲装置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加装少量自动化控制仪表等设备设施。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仪表设备包装材料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四丁基脲生产废气,其经“降膜吸收塔+三级水洗塔+干燥塔+强制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氯化氢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储罐一区呼吸废气、储罐二区呼吸废气以及装置区无组织废气。通过优先选用先进密闭的生产设备,规范建设各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非正常工况污染控制、车间通风、车间管理和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收集设施。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厂内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项目不新增初期雨水,厂内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池收集后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絮凝沉淀+MVR”处理后,与厂内其他经预处理的低盐废水均匀混合,一同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强制水解酸化+UASB+A/O接触氧化+二沉池+芬顿塔+中和沉淀”处理,再与循环冷却塔排污水及纯水制备系统浓水一并排入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项目废水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1排放限值(石油类、硫化物、挥发酚)、表2特别排放限值(CODcr、NH3-N)和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接纳标准。
    (四)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防控。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做好生产装置区、储罐区、丁类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地下管道、事故应急池、导流沟、废水管沟等重点防渗区及其他区域防渗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避免由于防渗层或设备破损等情况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及土壤;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定期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安全,一旦发现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使污染得到治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厂房或车间隔声,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加强生产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以及对泵、风机、压缩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污水处理站废油渣、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废弃毒性原料包装物、废活性炭、四丁基脲精馏残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废弃一般原料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收集暂存,妥善处置。
    (七)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设备、污防设施、环保设施的检修与保养及工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改扩建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3t/a,氨氮≤0.2t/a,总磷≤0.1t/a,VOCs≤6.7t/a,较现有工程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3t/a、氨氮≤0.1t/a、总磷≤0.1t/a、VOCs≤4.2t/a,其中新增COD、氨氮总量控制指标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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